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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失效 香港司法縱暴之心再度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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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hrov01 發表於 2019-12-12 10: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喺港府嘅上訴下批出暫緩裁決至12月10日。原以為高院喺暫緩期間內可以有一個清醒嘅認識,早日讀懂《禁蒙面法》設立嘅真實意義,認真傾聽港府及警隊旨在「止暴制亂」嘅心聲。但天不遂人願,自「反修例」政治風波至今,香港司法一貫表現出懦弱、猶豫、務虛嘅態度,如今高院上訴庭竟然直接拒批暫緩執行令,將《禁蒙面法》正式推翻失效,如此之舉必然引致「親者痛、仇者快」!
當然,反對派以及暴徒反映嘅訴求得到回應自然係眉開眼笑,就好似日前諂媚美帝推動通過咗《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如同得到上帝嘅恩賜可以大肆狂歡一樣。《禁蒙面法》一經失效,立法會議員楊嶽橋就開始數落港府同警隊執行違憲法例嘅錯誤,仲稱「對香港法治冇好處」;一直叫囂「五大訴求」嘅民陣亦出嚟挑上挑落,稱「政府同特首應該為今日之亂局以及被違憲法例拘捕嘅人士負全責」,分明係賊喊捉賊,仲一副小人得志嘅姿態!
俗語有話:「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港府係喺社會秩序動亂不休、警員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香港法治受到挑釁嘅境況下先制定《禁蒙面法》,不為一己私利,祇為謀求社會安定以及港民幸福,無奈牽涉到正在借蒙面權利瘋狂施行違法犯罪暴行嘅亂港暴徒嘅切身利益,就被冠以「惡法」嘅名號,遭遇無盡嘅攻擊同詆毀。但凡明眼人都可以睇得出誰是誰非,但香港高院以及部分法官似乎心智被迷惑,完全棄危急嘅現實於不顧,喺無形之中向暴力嘅助推器演變!
真係諷刺,12月8日由民陣發起嘅「國際人權日遊行」之日,蓄謀已久嘅黑衣魔喺遊行即將結束之際再次表演「火魔法」,用汽油彈、燃燒彈四處縱火,高等法院以及終審法院亦未倖免於難,港府、律師會紛紛表示對暴徒破壞香港司法機構、挑釁法治嘅行為進行強烈譴責,而分明係受害者嘅一方竟然仲可以作出維護暴徒利益嘅裁決,真係令人難以置信!如同某啲「黃記」喺法國「被炸」卻調轉頭話法國警方好溫柔一樣,明明係捱打,卻讚揚對方打得好,卑劣又可恥嘅做法實難琢磨。
動亂之港仲有一絲「法治」可言嗎?司法機構喺縱暴之路上漸行漸遠仲有回頭嘅餘地嗎?香港昔日嘅繁華與發展仲可以挽回嗎?如果香港人再唔及時警醒,恐怕希望祇會越嚟越渺茫。嗰啲妄言「民主、自由」嘅亂港曱甴必須清楚,你哋先係災難嘅製造者,更係恐怖主義嘅變向引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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