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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不在孔子 美國會議員開始關注孔子學院(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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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ongvi 發表於 2018-3-19 08: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孔子學院的真實面目已引起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民主共和兩黨的高度關注。(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公有領域)
【看中國2018年3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道)打著孔子旗號,實則進行中共意識形態宣傳滲透,以巨額資金為手段,意圖抑制海外學術言論自由的孔子學院,其真實面目已引起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民主共和兩黨的高度關注。

美國《外交政策》3月14日報道,南卡羅來納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喬·威爾遜(Joe Wilson)提出一項新草案,要求所有美國大學里旨在為外國政府推動目標的外國資金項目,應註冊為外國代理人。雖未直接點名,但其中包括了由中國政府出資辦理的孔子學院。

威爾遜議員的提案要求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簡稱FARA)中「善意」(bona fide)學術活動等條款作出明確界定。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美國政府1938年通過的一項法案,即要求外國政府、政黨及其所在美國的遊說者,須在美國司法部登記,並定期公布他們的項目、經費與活動內容。法案規定「善意」學術活動可以豁免,但並無明確定義。

《外交政策》在報道中說,威爾遜議員的提案,要求將任何旨在為外國政府推動目標的外國機構或資金項目排除在「善意」學術活動之外。提案一旦通過,包括孔子學院在內的的機構或項目,就必須登記為外國代理人。雖然美國政府不會幹預或禁止其活動,但其項目與活動的目的、資金都必須據實向美國政府呈報。

威爾遜議員在接受《外交政策》訪談時說:「此舉目標是為了提高外國代理人和大學的透明度。美國人民需要知道,他們所接收到的是政治宣傳。」


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籍眾議員威爾遜。(美國國會/公有領域)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3月16日,該台記者就此議案電話採訪了一直關注「孔子學院」問題的紐約「全美學者協會」研究主任雷切爾·皮特森(Rachelle Peterson)。他在電話中表示:「我認為明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中的語言,對於防止美國大學和中國政府之間有問題的關係,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一步。已經有證據表明,孔子學院現在從事的活動,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應該登記,但他們沒有登記,已經違法。但是美國司法部沒有對此進行調查。美國司法部應該進行調查,對孔子學院現在是否違法做出結論。除此之外,國會明確『善意』學術活動的定義也很重要。這會彌補法律漏洞,不僅適用於對孔子學院的管理,也給其他機構劃出明確界限。」

從2004年開始,中國在海外高校廣泛設立孔子學院,僅美國高校就設立了100多所。中共甚至將觸角延伸到教育的各個階層,在美國中小學里開辦了500個類似的孔子學堂。

自由亞洲電台在報道中說,皮特森花了長達1年半的時間,走訪了12所美國大學的孔子學院,於今年2月22日在《國會山報》(The Hill)上發表文章,揭露中共如何利用孔子學院進行宣傳滲透,呼籲美國政府對孔子學院採取行動。

皮特森在文章中指出,孔子學院實際上就是用教育事業來做偽裝的宣傳機器。孔子學院在教授中國歷史時對學生進行誤導,同時也向美國學者施壓,讓他們對中共的不良政策保持緘默。

皮特森披露,美國大學通常同意從一群已經經過中共政府審查和篩選過的候選人中,聘請孔子學院的工作人員。中共挑選的這群人都是迎合其政治和宗教政策的,而這個篩選是對其它群體的歧視。

隨著不斷引發的質疑聲,孔子學院也引起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民主共和兩黨的關注。

美國之音報道說,今年二月,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參議員馬可·魯比奧(Marco Rubio)致函佛州院校,稱孔子學院為「中國強勢的宣傳,目的在於強勢滲透美國教室,抑制求知自由,並顛覆海內外與其有關的自由言論。」呼籲關閉孔子學院。

3月15日,魯比奧議員再次致函聯邦參議院教育委員會,要求消減設有孔子學院的高等教育院校的聯邦補助經費,並將此條款寫進《高等教育再授權法》(Higher Education Reauthorization Act)中。同時建議將高校接受外國政府資助25萬美元必須上報的規定調低至5萬美元。

3月初,麻薩諸塞州眾議員塞斯·穆爾頓(Seth Moulton)給麻省的40所高校致信,敦促他們關閉孔子學院,或是拒絕其進入校園。

維吉利亞州眾議員湯姆·蓋瑞特(Tom Garrett),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支持關閉孔子學院的建議。

華盛頓州眾議員里克·拉森(Rick Larsen)即使對中國持友好態度,但在談到孔子學院對美國學術構成的威脅時表示:「有愈來愈多證據顯示孔子學院不是他們所描述的那樣,他們不單純只是文化交流的試金石。」「他們試著影響一些決策,他們也沒有美國學術圈裡看到的開放自由。所以大學校園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保留這些孔子學院。我的看法是,如果在校園裡無法享有學術自由,或所贊助的機構不允許校園擁有學術自由,那就應該將這樣的機構趕出校園。」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紐約執業律師葉寧3月16日接受該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說:「美國朝野現在終於開始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存在,現在朝正確的方向跨出了那麼一小步。所以我們非常歡迎國會這樣的舉措,但是對這件事以後怎麼發展,還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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