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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義:一種「軟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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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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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yyj 發表於 2017-12-12 16:17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xlyyj 於 2017-12-12 16:39 編輯

此文作者被中國檢察的精神武器,心理語言機監控,但他分析不出來,一直以為是真人。

  1,事件起因。我叫胥志義,本是江西萬載縣酒廠一名職工,90年前後因發表了一些論文,被縣政府任命為縣棉織廠廠長。94年,縣裡似有叫我回酒廠任廠長的用意。卻受到宜春市(當時叫地區)一位相當有權勢人的反對(到現在我還不知此人為誰,可能是他要安排他的人去酒廠任廠長),對我的指控是認為我有男女方面的事(權力的內部運作,我只是根據以後他們的調查推測出來的,還有另一反對理由是說我並無能力和水平),於是政府確定對我進行調查,但不是調查我以前(可能調查了,但我不知道),而是對現實行為進行觀察,監視由此開始。調查是縣政府的決定(按共產黨的組織原則,我這樣一小人物,是用不著市裡來作決定並調查的),調查的人卻是市裡的人。之後的幾年時間,縣領導都調走,無人管我的事。調查的人卻還在。一直延續到現在,歷時十八年。
  2,監視嚴重侵害了我的人權。我家的卧室,客廳,衛生間都裝有微型攝像,我的言談行為包括夫妻性行為都受到監視,我出行受跟蹤,電腦被監控,郵件被截擊撿查。這種監控全天候,不分日夜。我估計這個調查組(怎麼樣稱呼他們好哩?專案組?監控組?溫和一點,姑且叫調查組吧)人數起碼在7人以上,其中包括有醫生,2011年我開始上網,又包括有電腦行家。他們配備有專車,擁有先進的監視監聽設備,十八年的時間,花費的費用可能超一千萬。這些人實際上是為這個有權勢的人服務(家丁)。並權力無邊,與一般的政府工作人員甚至警察不同,我懷疑是國家安全局的。
  3,開始確有調查的用意,也還守規矩,隨著時間推移,沒有發現我的劣行。但他們說我是個道德敗壞的人,我就必須是個道德敗壞的人。於是引誘開始。所謂引誘是指調查的人指使或逼迫某個女人,製造某種環境,通過某種心理暗示,誘使我犯錯或犯罪。但我不是這樣的人,引誘如何能成功?而且我接觸的女人大多是熟悉的人,她們奉命行事,引誘卻不自然,一眼就能看穿,我雖不當面揭穿,卻已心中有數。十八年,這樣的事只要去了解,一抓一大把。引誘不成則下藥,即在我的飲食中秘密(對我秘密,對其它人不秘密)下藥,在菜肴中,在中,在啤酒中,在飲用水中,都下過葯,令人難以想象的是在香煙中,在藥店賣的中成藥中也下過他們想下的葯。大約從2000年開始下藥,一直到現在,雖然近期下藥減少,卻一直未中斷。下的葯可能有幾十種,我也並不完全清楚,但有七八種藥物我可完全確定,因為這幾種藥物對我身體的傷害實在大太。但三言兩語說不清,寫文章可能都要幾萬字。下藥主要是興奮和性功能方面的藥物,目的顯而易見,是想通過藥物逼迫我犯錯或犯罪。運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真是令人感慨萬千。
  4,大約從2008年之後,他們大約也知道,很難使我去犯錯或犯罪了,於是轉向控制,就是控制上告,控制向煤體爆料。控制向省外(在江西省,他有絕對控制力)請律師。這種控制近期表現明顯。監控電腦就是其中之一,我感到有一台與我ID相同的電腦,常進行與我的指令相反的操作,限制我擴大影響,限制我網上交友,特別是限制我爆料。我2011年才開始上網,以前也沒學過電腦,技術很差,難以突破監控,現在向你說明案情,都受到圍追堵截,只能斷斷續續,令我很無奈。
  5,十八年,我面臨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當然要提出訴訟。提出訴訟要取證,我無法取證,律師則有這個權利。取證有困難,他們會利用權力壓制證人。甚至壓制律師。我就曾找南昌一位也算是當地有名的律師(周興武),不敢接案,其遠懼的神態,令我聯想到其背後的壓力。但取證也很容易,因為調查組的這些活動是通過大量的群眾來進行的。可以說,只要到萬載縣城了解,凡是跟我認識的人(親戚朋友同學同事)或跟我有關係的單位(酒廠棉織廠水泵廠以及我居住地的村委會),我曾活動過的地方(醫院,餐館,藥店等),和政府中相當一部分幹部,可謂無人不知我的事。而且調查組的後期行為,完全不是組織行為,只是這位有權勢的人利用權勢的個人行為,如果律師能找到官場中的某個人甚至組織的配合,一定可以打破這個人一人的權力網。而取到全部的證據。所以我希望你能儘快到萬載了解情況。
 3,6個月沒睡覺。
  一個人幾天不睡覺就會得病,6個月沒睡覺會怎麼樣?不歷其境不得其味。我就6個月沒睡覺,其中的痛苦唯有用「地獄」來形容。不能睡覺是因為我吃的食物中有興奮的葯,什麼葯我不知道,但知道用「非那更」可解。藥物進入體內,又會通過膽道代謝,尿液排出,所以即便吃了興奮的葯,可以使人少睡覺,卻不能保證必須使這個人不能睡覺。於是他們又下了另一種葯,即可在膽道中形成結石的葯,阻止興奮葯經膽道排出。兩種葯同時下,興奮葯不能代謝,在體內的葯濃度則越來越高,所以他們即便某一次的食物下藥沒成功,仍可保證實現不讓我睡覺的目的。藥物一下就是6個月,他們監視著我,眼看著我痛苦,我的言語行為變異,卻絲毫不為所動,反而變本加利,葯越下越厲害,折磨於我,可能還哈哈大笑。簡直就是一夥毫無人性的法西斯。嚴格說來,6個月中,我睡過三次覺。一次是我到原經委副主任家中坐,他可能發現我言語有異,大約在調查組前表露過,調查組恐怕大多人知道這種無人性的折磨,當天晚上,我去醫院,訴求不能睡覺,就給我打了「非那更」,當晚睡了一個晚上,我也是從此次才知道「非那更」的。而以前幾乎天天上醫院,他們並不給葯。有一次他們用了「安定」,我說「安定」沒用,醫生還說:「這葯他們都不準給你用,你還想要別的葯」。第二次是我晚上用被子蓋頭,偷偷干服(沒喝水)了一粒感冒藥「泰克」,他們沒監視到,第二天我到醫院看病,訴說膽道不好,他們給吊水,不知我服用了「泰克」,結果下午我回家睡了兩三個小時。當晚我的感冒藥就被偷換。還通過我老婆對我說,以後吃藥是要喝開水的。還有一次是我已有4個多月沒睡覺了,我吵著要「司帕沙星分散片」,我兒子給我拿了一盒回來(調查組不允許我兒子給我葯,估計是我兒子求他們的),這種藥品可以清除膽道積污,吃了兩粒,體內的興奮葯排出體外不少,睡了五個小時。但在我睡的時候,這種葯被換為同樣藥名,同樣包裝的另一種消炎藥。結果我只能睡這一晚,以後仍無法睡覺。這麼長的時間沒睡覺,我不由自主產生恐懼,我知道他們在下藥,我已沒有任何思維和願望,只是想擺脫他們下藥,這是人求生本能的體現。但無論我走到那裡,他們則跟蹤到那裡,除非你不吃不喝,藥物就象一幽靈,緊附於身。我跑長沙,他們跟到長沙,我跑杭州,他們跟到杭州。不論你到那吃飯,吃什麼,其中總是有葯。不堪這種折磨,一度曾令我絕望,並想自殺。6個月後,他們停止下藥,我才慢慢從每天睡一個小時,到二個小時,逐漸增加,歷時也將近一年。但沒睡覺對我腦子的損害,卻是巨大的,我精神恍惚,頭痛難耐,一直用了五年左右的時間才慢慢恢復。2002年下的葯,08年09年才有所恢復。我真想不到世界上競有這樣的惡徒和醫生。
  5,為什麼不拉尿。
  夫妻性行為也在他們監視之中。監視夫妻性行為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撿查他們藥物的效用。以便尋找一種最能使我增加性功能的藥物。終於有一次他們發現,我在拉尿之後發生過夫妻性行為,於是他們想方設法讓我拉尿,而且監視我拉尿(躲藏在旁邊看你拉沒拉,拉了多長時間)。正好我過兩天去長沙看病,在長沙湘雅二醫院,撿查出有膽結石,而且肝部有多個光點(實際上就是他們下的葯),我要求醫生去除。那知調查組有人跟蹤於此,不允許去除,反而表面上說給我治,卻只吊水,而沒藥物,目的是叫我拉尿,但我就是不拉,氣得醫生大叫,「為什麼不拉尿,你不怕脹死」,他們以為我是故意憋著,實際我沒憋著。沒尿,拉什麼?(世界上還有這樣的醫生,知道我有結石,也知道我血液中有形成結石的藥物,就是不給你治,權力使醫生不「治病求人」,反而「以藥害人」)。
  6,膽結石藥物的功效
  形成膽結石的藥物下得最多,時間也最長,約有十年。運用膽結石的藥物來使我體內的其它藥物不迅速排出體外,這一目的確實,但是否還有其它目的?我不懂醫,很難判斷。但我身體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尿液變白,是否這種形成膽結石的藥物本身就是性功能方面的藥物,我不清楚。二是腦供血不足。藥物進入體內,增加血液稠度,流速減慢,造成腦供血不足,調查組是否有故意使我腦供血不足的用意?我也無法確定。但這種葯下得大多,終於到2010年,我的膽囊形成一個巨大的結石,膽管全部被這種藥物堵塞,根據撿查,身體其它部位,如肝部等,「到處都是結石」。被迫開刀,截除膽囊和膽管。這種殘害人身體的行為,該當何罪?我如何能不提出訴訟?
  7,砸鎖砸思想。
  要說清這個事,先要明白三個背景。A,2011年我開始上網,在一些論壇發文章。得到一些好評,也產生一些影響,好多網站包括國外的網站和博客都轉載我的文章。他們感到有些害怕,萬一我把他們的這些惡事捅到網上怎麼辦?最好是引誘我做一件足以讓他們把我抓起來判刑的事就好,而男女方面的事不成,就得另想辦法。2011與2012年就有幾件事有這樣的用意,但都沒成功。所謂「砸鎖砸思想」,就是其中一件。B,我有一老房子(現不在那住),地處城邊,屬於拆遷範圍。我多次流露出如果補償,最好補償一塊地,「城裡的樓房不好,上沒天,下沒地」是我經常說的一句話。他們想利用我的這種心理引誘我犯罪。C,鑒於我總是識破他們的圈套,而且認為我能識破圈套,與我經常靜思有關。我每天散步,都要到老房子靜靜的坐上一坐,由於那裡靜,我也確曾以靜坐來梳理思路。他們想設圈套,又不想被我識破,就不能讓我靜思,否則圈套就白設了。明白了這三個背景,我再簡述事件。2011年的時候,我在農村一親戚家。鄰居打電話給我,說拆遷戶都在分地了,你快回來,商量怎麼去要地。我也就回來了。回來我發現老房子的門鎖明顯被人為砸壞,我無法進去。心中不解,但未言說。於是到打電話給我的鄰居家前坐。立刻就有附近好多人(都是附近要拆遷的人家)過來坐。我問地是怎麼回事,他們七嘴八舌說了一通。我立刻發現他們在說假話,明顯與常理相悖(限於篇幅,怎麼樣相悖我不細述),分地的事並不存在。但他們為什麼要說假話?我不動聲色,結果他們都說要去村裡縣裡鬧,而且意思明顯要我帶頭。「老年人要帶頭,他們不敢把老人怎麼樣」,「你的文化水平高,出面講理最好」。這些話明顯具有引誘的用意。我一下明白,這是調查組設的圈套。我當然不會中圈套,只是我又得化了幾十元錢換鎖,心中的憤怒可想而知。不單是浪費幾十塊錢,這種行徑展現出一副小人嘴臉令人不恥。何況,你砸了我的鎖,就能砸掉我的思想?
  回林波律師:(四)
  2000年前後,我下崗,想寫些文章謀生。郵件卻被截擊。同時他們也開始下藥,我就開始上告。我曾到市信訪辦,市撿察院,省信訪辦,省撿察院上告,毫無反映。我又正式向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既不受理,亦不駁回,石沉大海。我再到省高院告中院不作為,接待我的人早知我要來,見面材料都不看,連推諉的詞語也已準備好。省內告他們允許。但一出省則不行,我就因此兩進精神病院。實際上是三進精神病院,不過最後一次不是因我上告,而是因我有自殺的行為(前面已說)。
  其它的事還有很多,但瑣碎,我就不談了,以後再說。
  現在我感慨頗多,有些事也難以理解,如下:
  1,他們違反法律,這是明顯的,任誰一看就明白。但他們也違背了人治體制中的所謂組織原則。因為按組織原則,調查要有理由,然後才能進行,得出結論后,是要通知當事人,有始有終的。豈能組織一個小組,只是暗中引誘逼迫你犯罪,讓他逮個正著,送你進牢房?這個小組是誰指派的?用意是什麼?對誰負責?縣委,市委,還是省委?
  2,不論是對我的任命有看法,還是認為我有犯罪行為,都輪不著市裡來調查。作為幹部任命,不過是個小得可憐的副科級(說心裡話,他們把副科級當寶貝,我還真瞧不起,可以說連眼珠子都不會轉過去),不屬市裡管的事。就算我有男女方面的犯罪行為,也要由萬載公安來調查,男女方面的事很大嗎?涉及到國家安全嗎?需要這樣一個高級別的調查組嗎?
  3,他們只是引誘逼迫我犯罪,一犯罪,他們可以抓現行,卻一定會交當地警方處理,我料定,這個小組的人並不負有打擊男女犯罪的職能,這個職能是由基層公安進行的,他們為什麼花這麼大的精力,時間來做這個事?共產黨的市省組織是不會做這樣的決定。唯一的解釋是,這個小組是這位有權勢的個人派出來的,並沒有經過組織程序。只是由於他的權勢大,其它知道的人都睜眼閉眼而已。(國家專政機關變成個人工具)

如果你說有警察在抓嫖,那不是新聞。如果你說有7——10人組成的一個小組,配備專車和先進的監視監聽設備,對一個他們認為可能嫖娼的特定人,用二十多年(準確的說是從1995年開始,到此文發出時仍未結束),進行所有言語和行為的全方位、全天候監視(包括在家中安裝有微型攝像,所有的行為活動都有便衣暗中跟隨),居然沒有抓到其嫖娼的事實,那一定是新聞。這個特定的人就是我,一個名字叫胥志義的守法公民。一個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老人。
如果說,監控一個人,在目前的社會,可以說是新聞,但算不上特別。如果在監控的人當中,有一個醫生,專門研究我的身體和變化,然後選擇藥物,在我的飲食中暗中下藥,以增加我嫖娼的可能。藥物的數量達數十種,下藥的時間長達二十多年,則不僅中國罕見,也世界難尋。由於下藥的方式是暗中(對我是暗中,對其它人包括家人不暗中),所以在菜肴中,在包子中,在啤酒中,在飲用水中等等,都下過葯,令人難以想象的是在香煙中,在藥店賣的中成藥中也下過他們想下的葯。有一次,為了搞清使我頭痛的不明藥物是來源於我每天多種食物中的那一種,我化了兩個月的時間排查,才發現其來源於我每天喝的茶葉。你說奇異不奇異?
我也聽說過酷刑中的一種,是不讓人睡覺。那是外力干擾,時間也就幾天或十幾天。我卻有著六個月沒睡覺的經歷,那是由一種可用「非那根」來解除的我不知名稱的興奮藥物所致。無法睡覺給我帶來恐懼,我知道有人在下藥,為了保命(我以為發展下去會死),我走長沙,亡杭洲,但我無法擺脫藥物,因為有人暗中跟隨我,除非我不飲不食。六個月不睡覺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生不如死,世界上可能沒有人能理解其痛苦,因為至今我還沒聽說過世界上有這樣的軟暴行。它表面上沒有傷害於你,卻給我身體以重創,六個月沒睡覺,除了這六個月的生不如死,以後我還頭痛了七、八年,人變成傻呼呼的,難以思維。其它的藥物也給我身體以重創,其中一種長期下的(有二十年)、可在我身體中產生膽結石的藥物,就長期折磨於我。這種藥物本可用一種「司帕沙星分散片」來解除,我卻拿不到葯,只能任由它生成結石,以至於我被迫開刀,取出結石。而下藥的人明知此種藥物會形成結石,卻堅持不斷的下,且通知所有醫院,不允許治療(甚至直接通過醫生下藥),這樣無人性的手段,不知道做新聞的朋友聽沒聽說過?
抓嫖本應在按摩店、洗浴室、夜總會等等這類的場所去抓。由於我從不介入這類場所,所以這個小組要抓,只能在我的日常生活中進行。凡是與我接觸的親戚、朋友、同事、同學、鄰居、麻將館的牌友,在所有場所可能接觸到的人,甚至於路上完全不相於的人,都被這個小組的人組織調動起來,以設置各種虛似環境,進行各種心理引誘,布設各種陷阱,以期能找到我的他們認為的不雅行為。比如,我每天要進行快走鍛煉,他們便找了一個競走的女性,故意在我前後走,看我會不會對她有什麼表示。此只是個例。卻是我在每天各種生活中都要遇到的陷阱。如果你這方面沒有不雅行為,他們便要另設環境。二十多年,幾千個日日夜夜,你想想他們要動員多少人?何況為引誘我吃下過葯的食物,他們還動員多少早餐店,飲食館,商場以及菜場賣菜的人。所以,我曾在另一文中說他們動員了全縣的人,他們派出的水軍在後面跟帖:全縣有幾十萬人,動員得了嗎?其實,我說的全縣人,在絕對數上的確誇大,但邏輯上卻無錯誤。他們確實沒有動員幾十萬人,那是因為不需要,因我的生活範圍有限。如我生活範圍擴展,理論上他們是可以動員所有跟我接觸的人的。
我現在生活得提心弔膽,倒不是害怕種種的心理暗示,環境陷阱,而是深畏有藥物的食品,於是總想儘力逃避。不過這個小組大牛逼,總有辦法讓你中招。他們監視著我的行為,暗中看到我吃了有葯的食品,一定興高采烈,你怎麼抗拒得了政府?如果看到我連那些實際上沒下藥物的食品也不敢吃,一定在嘲笑我很愚蠢。我確實大愚蠢。



http://www./forums/viewtopic.php?t=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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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xlyyj 發表於 2017-12-12 16:4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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