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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2.7%中國男性強暴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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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4-11-26 09: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1月25日是一年一度的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針對女性的暴力,最直觀的,莫過於強姦。但讓人沮喪的是,強姦案件在世界各地依然頻繁發生。

  從近期的廈大博導誘姦女學生案,到美國加州頻發的校園強姦案,再到更早一些的震驚全世界的印度公交強姦案……這些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在讓我們恐懼和揪心的同時,也似乎在提醒人們,不管是施暴者還是受害者,人們對什麼是強姦、強姦后怎麼辦、強姦是否可以容忍等基本問題上,並沒有一個明確和清晰的認識,更沒有引起各國足夠的重視。

  那麼,在今年的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之際,我們就來科普一下關於強姦的知識。當然,希望這樣的知識,會變成一直都用不上的「冷知識」。

 
 
 

    強姦的定義亟待與時俱進?

  國際學術界主流認為,強姦是指未經同意,將陰莖或其他任意東西插入他人的陰道、肛門或嘴巴。所謂同意,是指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有清醒的意思表示,並且在沒有受到威脅或恐嚇的情況下,願意接受這一行為。換句話講,如果被害人受到威脅或者人身傷害,從而被迫同意,這就不能算作同意。除了通過身體控制強行與受害者發生性行為,有的人還通過藥物、酒精等實行強姦。例如,如果被害人睡著了、醉酒、使用毒品,或者昏迷無意識,這時發生的性行為,也都算強姦。

  是否同意,在判定是否是強姦的問題上有決定性的作用。今年9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為減少大學校園強姦案而出台的法令就強化了當事人同意這一點。該法令規定,大學生在發生性行為之前,必須獲得對方「肯定的口頭同意」,才能排除構成強姦罪的可能。也就是說,對方默認、沒有明確拒絕、或者沒有拒絕的能力,都不能作為不是強姦的理由。

  除此之外,已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將強行的口交和肛交也納入強姦的範疇,並將男性也作為強姦罪的受害者。比如,2012年,美國聯邦調查局將強姦罪重新定義,首次把男性和未作反抗的人納入受害者範疇。聯邦調查局1929年曾把強姦定義為違背女性意願、以強迫方式與她們發生性行為的行為,新的定義不僅對受害者性別不再作限定,同時將口交和肛交也視為強姦,而不再僅包括陰道性交一種。

  當然,強姦在中國有著不同的定義。據中國法律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但是中國對於強姦罪的定義過於狹隘,不僅男人或男童被強姦不被視為強姦罪,而且將強姦僅限定於與女性發生陰道性交行為,換言之,通過暴力和脅迫等手段強迫女性口交或肛交,則不屬於強姦罪範疇。近幾年,強姦罪這一罪名已被越來越多的學術界人士所詬病,中國的強姦罪的定義理應與時俱進。

  強姦發生之後怎麼辦?

  受害者這時可能想要好好洗個澡,洗去強姦者體液和氣味,扔掉污損的衣物。這種衝動是可以理解的,但並不明智,因為強姦者的指紋、體液和其他遺留物都是證明強姦的重要證據。

  把衣物用報紙包起來,因為塑料口袋會毀壞證據。保護好證據,它們能讓強姦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強姦發生后,受害者應該儘快去醫院。醫生會進行性傳染病排查,讓受害者服用緊急避孕藥。醫生可能還會採用緊急接觸病毒后預防法,讓你儘快服用抗病毒藥物以防感染艾滋病病毒。

  做完應急醫療措施之後,受害者應該及時去公安局報案。這可能是一個艱難的決定。因為很多中國的受害人往往會考慮到臉面,而故意隱瞞被強姦的事實,這其實等於變相鼓勵了強姦犯罪,因為強姦者可能很快會將罪惡之手伸向更多無辜的人。向法律求助,是受害者走出自責和羞恥、正視自己遭受暴力的積極一步。另外,受害者可能還需要接受心理諮詢以正視和接納這段可怕的經歷。他們也可以向當地的一些婦女友善小組尋求支持。

  婚內強姦是不是犯罪?

  強姦往往發生在熟人之間。實際上,婚內強姦是最為普遍的性侵害形式之一,卻幾乎不被報道,難以引發足夠的重視。不少人認為,在戀愛或者婚姻中,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與之發生性行為。這個觀念大錯特錯,不管是丈夫還是妻子,還是同性伴侶之間,都沒有權利去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或者忽視對方所說的「不行」。

  婚內強姦可能在某些方面比陌生人強姦傷害更大,因為婚內強姦常常是反覆發生的,同時,它也可能摧毀受害者對伴侶的全部信任。

  在中國,婚內強姦通常不被認為是犯罪,除非雙方已經處於離婚程序中。更令人震驚的是,在很多國家,社會觀念也仍然把婚內強姦當成正常。然而,女性不應該被視作丈夫的財產,而應該是能夠獨立做出決定的人,對於自己的性生活也理應如此。

  2014年11月2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草案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法院正在審理雙方離婚案件期間,男方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女方發生關係的,依強姦罪論處。雖然這一立法並不徹底,但較於以往已是一大進步。

  22.7%的中國男性強姦?

  據美國醫學會統計,強姦是報案率最低的犯罪,這是因為受害者們多認為強姦一件恥於公開的私事。高達95%的性侵發生於熟人之間,受害者們會對揭發此事的後果有所顧慮,所以報案率低也就不足為奇了。

  據聯合國發布的一項針對亞太地區強姦犯罪的調查顯示,22.7%的中國男性承認自己強暴過女性,但在所有施暴者中,僅有24.9%的施暴者被捕,15.6%的人被判刑。而後兩項在受訪國家的平均數據分別為32.5%和22.9%。這和受害者不願報案、以及現有法律存在缺陷是分不開的。

  過去絕大多數被告發的強姦案都是男性對女性的強姦,一直到近幾年,學術界對男男強姦或女對男的強姦才開始關注,然而目前為止,女女強姦的信息依然鳳毛麟角。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

  對於強姦的誘因,人們常常爭論不止。許多人會責怪受害女性衣著暴露、深夜隻身在外、醉酒、言行不檢點等等,並用這些作為強姦的誘因。更有甚者,有些人會用強姦作為對女性某些行為的懲罰,認為被強姦,是受害者「咎由自取」。

  但是,這些都不應該成為強姦的理由。每個人都應該有衣著和出行的人身自由。同樣,如果ta不願意發生性行為,ta同樣有說不的權利。在任何情況下,強迫他人發生性行為都是對他人的一種惡性侵犯。

  我們能做的,就是從現在起,承認每個人都有權選擇什麼時候發生性行為,以及跟誰發生。沒有同意,就不可以發生性行為,這是原則,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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