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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01.181.x.x) ] 發表於 2025-10-10 13:27
說到吳英案件。大量資產被公安辦案人員特低價吃進持有,而且是所謂拍賣實際未發生。這個現在也無聲無息。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3.243.x.x) ] 發表於 2025-10-9 16:56
首先是實質重於形式原則:但英國沒有明確指明武肺是敵對國家所以間諜就免罪了!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5-10-9 14:01
中共富豪海外資產仍然有相當數量沒有向中共稅局申報,按照美國國稅局做法,即使是在海外信託里的合法收入只要不報,嚴重的沒收,坐牢和每年百分之50重罰!而中共目前只是沒收海外信託里的非法所得還不涉及偷稅款項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5-10-9 13:58
中共這手其實是和美國國稅局學的,國稅局規定:任何海外資產哪怕在家族信託里,只要不報,每年50%的高額罰款,甚至最高10年監禁,而且百分之90本金沒收,這尼瑪比中共厲害多了,就算是合法收入只要不申報就重罰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5-10-9 13:56
4樓 .
這就是中共鐵拳的威力,即使當時放入家族海外信託的是合法所得,一旦未來有不義之財無法追回,直接沒收。這對利益集團分子和白手套是重要威懾,普通良民哪有那麼多錢。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5-10-9 13:51
詐騙錢財即使放入家族信託也沒用,照樣被穿透,美西方也是如此,不可能讓對方逍遙法外,這對中共貪官和電詐騙狂徒是個警鐘,無論錢在哪裡,只要發現就沒收,那個逃往英國的女詐騙犯不也如此嗎?即使換成比特幣也充公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64.52.x.x) ] 發表於 2025-10-9 12:44
香港已經成為人治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07.209.x.x) ] 發表於 2025-10-9 11:04
按香港法院解釋,什任何人都可以扣上欺詐性的帽子,所設基金全都作廢,那麼基金完全失去避險作用。這樣做完全違背法治精神,毀掉香港的法治基石,一切聽黨話,失去獨立性,成為中共的打手與工具。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7.209.x.x) ] 發表於 2025-10-9 10:56
香港法院這樣做,完全脫離法治精神,就按大陸那一套,聽從黨的指令,失去獨立性,任意歪曲法律,想怎樣判就怎樣判,總可以強行找出理由,徹底毀掉法治根基,一步一步墮落。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209.184.x.x) ] 發表於 2025-10-9 10:50
其實一句話,任何法律(包括香港的)必須聽從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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