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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99.237.x.x) ] 發表於 2025-6-6 09:28
千夫所指,南京的那位法官還安然活著嗎?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2.116.x.x) ] 發表於 2025-6-6 04:46
狗日的中華民族!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73.15.x.x) ] 發表於 2025-6-6 04:14
8樓 遊客(198.27.x.x): 牆國特色,底層相害,精英互幫…...
精英也互害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98.27.x.x) ] 發表於 2025-6-6 03:30
牆國特色,底層相害,精英互幫…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3.206.x.x) ] 發表於 2025-6-6 03:24
這真是可怕,比彭宇案還可怕.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24.90.x.x) ] 發表於 2025-6-6 01:21
在中國,如果家裡有病人想找別人支付醫藥費的家庭請注意:趕快帶著病人一起去廣東中山市,等候那個腦霧的交警當值時,在街上瞄準目標,設計讓金主」撞上自已」,醫療錢就順利到手啦!患絕症的快去中山市撈錢!快快快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24.90.x.x) ] 發表於 2025-6-6 01:02
難道所有患有絕症的人都可以上街去」製造事 故」以此」賺醫藥費」???這合法嗎?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24.90.x.x) ] 發表於 2025-6-6 00:58
薛女士是被碰瓷的受害人,故意製造碰瓷事故的人就是在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和由此引起的相關的民事責任,薛女士先前支付的3萬5千元應該被索回。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50.66.x.x) ] 發表於 2025-6-6 00:55
當然,國內也要考慮國內的實際情況。這是一個考驗智慧的時候,千萬別出現另一個南京法官。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50.66.x.x) ] 發表於 2025-6-6 00:46
交警判得沒錯,但血友病也要人家負責就過了。其他城市不知道,我這裡只要行人過馬路,車輛都得讓行。多年前,和行人搶行罰500多加幣。這裡只能說小孩突然跑回來,薛女士的責任會少一些,但還是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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