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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99.251.x.x) ] 發表於 2025-5-20 20:36
離婚確實是一份禮物,對作者來說,發自內心地給對方自由。但是這是否是對方所期待和享受的,卻不得而知。很多期望這份禮物的人們,卻只能失望了,因為能送這個禮物的人,太少了。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0.71.x.x) ] 發表於 2025-5-20 11:30
如果她決定離婚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孩子,那他和初戀結婚也還是不能有自己的孩子,畢竟女方也近五十歲了。 真實的是在一起12年,感情已經平淡,又沒有孩子來維繫,所以給各自自由。挺好的,但是沒必要美化離婚這件事。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99.247.x.x) ] 發表於 2025-5-20 08:03
可以理解,為了孩子,為了生命的延續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5-5-20 06:21
很感人,但無法理解並無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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