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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4)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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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184.60.x.x) ] 發表於 2025-2-6 07:12
要吃「死」軟飯,棒子的德性
回復 舉報 [ 24樓 遊客 (24.253.x.x) ] 發表於 2025-2-6 06:35
吃軟飯的韓棒子光頭,滾!!!!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24.37.x.x) ] 發表於 2025-2-6 04:11
賤賤賤聯合成至賤笑話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47.45.x.x) ] 發表於 2025-2-6 00:36
這就叫不要臉:吃不到活人吃骨灰。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174.20.x.x) ] 發表於 2025-2-5 23:27
除非汪喜歡玩男男遊戲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68.144.x.x) ] 發表於 2025-2-5 23:24
你把孩子給汪就行了,別舔個大臉來要錢了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23.243.x.x) ] 發表於 2025-2-5 22:53
有律師稱具俊嘩或替大S繼續打官司向汪小菲討要生活費,這個「有」,「或」,「生活費」,就是考驗智商,張爛一族黑光頭真給西朝鮮丟人現眼。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173.177.x.x) ] 發表於 2025-2-5 22:08
15L,小孩的撫養費汪肯定會給,不用打官司都會主動送上(父子連心,人之常情);汪現在就可以在大陸打官司要回小孩的撫養權,以前給女方是女方是母親並有能力撫養,現在這個條件消逝了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69.136.x.x) ] 發表於 2025-2-5 21:49
是向孩子支付,如果具負責撫養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73.177.x.x) ] 發表於 2025-2-5 21:38
這個狗血劇有點過頭:「生活費」有一個假設前提,就是受益方要「活著」才能繼續執行判決...看看台灣的司法系統如何執行這個判決就知道其司法系統是否像台盜宣稱的「公平」啦。汪也可在大陸上訴啦    [em:4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74.224.x.x) ] 發表於 2025-2-5 21:18
他需要支付光頭生活費?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67.69.x.x) ] 發表於 2025-2-5 21:13
搞笑來的吧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05.234.x.x) ] 發表於 2025-2-5 20:47
汪小菲欠你的?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74.96.x.x) ] 發表於 2025-2-5 20:45
光頭棒吃完女的,開始吃男的,從呆灣吃到北京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99.228.x.x) ] 發表於 2025-2-5 20:38
無論生死,禿頭棒子都吃定她了。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8.43.x.x) ] 發表於 2025-2-5 20:36
希望死者是小編,小編太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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