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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98.14.x.x) ] 發表於 2024-11-9 19:36
殺人重案是沒有追訴期限定的。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4-11-9 18:47
如果這樣就能定罪,那以後有錢人殺人基本都能逃脫。找個不想活或患絕症窮人給其國外銀行賬號重金,許諾其老婆孩子移民海外讓其頂罪並不是難事,這個頂替者當然能說出屍體在哪以及犯罪過程,因為真兇把信息都告訴他了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4-11-9 18:44
不立案是對的,因為沒有鐵證,僅憑嫌疑人說死者在哪並沒有用,因為有可能是頂罪。所以就算他是真兇,在目前條件下也無法定罪,有可能會冤枉好人及放過真兇,不然冤案多得去了。還得繼續深挖更多有說服力的證據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50.70.x.x) ] 發表於 2024-11-9 17:23
公安當年未偵結此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應該教條的參照追溯時效。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92.111.x.x) ] 發表於 2024-11-9 16:54
五毛畜牲都說中國最安全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37.19.x.x) ] 發表於 2024-11-9 13:04
偉大的emperor xi萬壽無疆!長久之計學習學習特朗普總統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6.33.x.x) ] 發表於 2024-11-9 12:37
強國的司法簡直就是個東施效顰的爛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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