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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1)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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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2樓 遊客 (173.34.x.x) ] 發表於 2024-3-29 21:59
當了幾天少爺,到現在還找不著北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4-3-29 11:11
人家大S比汪SB聰明多了,離婚的事從頭到尾都請律師來辦,而汪SB憑自己的想法意氣用事,還想挽回心已經不在的大S,裝聖母簽了協議,最後變成大冤種,怪不得別人,就怪自己傻。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67.216.x.x) ] 發表於 2024-3-29 09:18
haha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45.33.x.x) ] 發表於 2024-3-29 07:40
一對狗男女,不停刷流量,消費愚蠢的網民。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77.111.x.x) ] 發表於 2024-3-29 01:04
學宋江啊,沒血性。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73.51.x.x) ] 發表於 2024-3-29 00:49
屁文 - 顛倒黑白。出軌男還有理了。有本事當初別簽了,現在後悔了,下三濫招數盡出。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4-3-28 23:19
出軌男還喊冤!真的太佩服蝗族後裔了。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99.228.x.x) ] 發表於 2024-3-28 22:13
現在汪只要撫養子女責任,沒有養大S的責任。她已經結婚了,不僅不能用汪的錢養具,也不能用汪的錢養自己,而且也要和具一起承擔部分養子女的費用。不能再當吸血鬼了。不然就無恥到底褲都沒了。汪大可不必妥協,該停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07.3.x.x) ] 發表於 2024-3-28 22:00
找了個灣灣婊子,還要養她婚內出軌的野漢子,汪小菲是天下第一大冤種!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56.40.x.x) ] 發表於 2024-3-28 21:52
地主家的傻兒子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216.165.x.x) ] 發表於 2024-3-28 21:30
現在汪小菲跟祥林嫂一樣,天天無理取鬧而已。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216.165.x.x) ] 發表於 2024-3-28 21:29
只能說中國這些網友很愚昧煞筆,法律的事情,當初離婚協議汪小菲自己簽下的,現在這個煞筆無賴想反悔,也是通過法律解決。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16.165.x.x) ] 發表於 2024-3-28 21:27
8樓 遊客(135.0.x.x): 大S和光頭都很不要臉...
汪小菲很不要臉很愚蠢,當初離婚協議就是這樣,有什麼斗得過鬥不過的,法律解決的事情,怎麼是斗的事情?你太煞筆了。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84.91.x.x) ] 發表於 2024-3-28 21:27
不走法庭,專業從事綱暴婚內出軌,掌控風向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4-3-28 21:09
大S和光頭都很不要臉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76.90.x.x) ] 發表於 2024-3-28 21:06
他們兩家不門當戶對結果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8.179.x.x) ] 發表於 2024-3-28 20:57
5樓 遊客(68.179.x.x): 大S真是不要臉。...
婚內出軌那個二十年前的醜男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68.179.x.x) ] 發表於 2024-3-28 20:55
大S真是不要臉。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72.97.x.x) ] 發表於 2024-3-28 20:48
極品一家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45.42.x.x) ] 發表於 2024-3-28 20:44
出軌男結局應該如此。不要同情出錯方,受害人大S承受了一生的痛苦,抹不去的陰影會陪伴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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