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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3-11-1 18:21
負責任的大國應該把她送回美國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207.174.x.x) ] 發表於 2023-11-1 16:28
葉某是在逮捕令生效前離境,她的行為是鑽法律空子,但並沒有違法。有錢人犯了罪,請大律師免罪,不也是找法律漏洞嗎?感覺這人的行為有律師的指點。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207.174.x.x) ] 發表於 2023-11-1 16:21
「像葉某這種私自逃離醫院、躲避制裁的,本質上也是一種「事後逃逸」,扯蛋吧,中國的刑罰可以這樣曲解嗎?法院又不是你家開的,沒有當場逃逸,這人在中國肯定不會被追罪。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2.59.x.x) ] 發表於 2023-11-1 12:14
在美國做2-3年牢就出來了,還可以再玩飛車震!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72.56.x.x) ] 發表於 2023-11-1 12:04
在美國犯事逃古巴,在中國犯事逃台灣!!!哈哈哈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3.169.x.x) ] 發表於 2023-11-1 11:50
她逃走算是無奈之舉,留在米國應該也是判幾年,外加罰款。什麼無期徒刑,放狗屁!關鍵是米國服刑后按移民法必然被遞解出境,那她自然現在出境算了。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70.49.x.x) ] 發表於 2023-11-1 11:38
200美金的保釋金交了嗎?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47.42.x.x) ] 發表於 2023-11-1 11:20
葉某絕對算計錯,米國這都不是事,根本不用坐牢,前提是要花錢請律師。或者直接把臉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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