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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0)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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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162.247.x.x) ] 發表於 2023-2-15 13:52
16樓 遊客(108.172.x.x): 兩個都必須死...
有那本領還bb賴賴nm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98.57.x.x) ] 發表於 2023-2-14 15:53
8樓 遊客(76.132.x.x): 連動物都不如。...
兩個撒旦兩個魔鬼兩隻惡靈。女的更壞。男的蠢。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72.221.x.x) ] 發表於 2023-2-14 12:12
犯下這種罪行的不判死刑在監獄都會被人打殘的吧,還不如死刑痛快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66.108.x.x) ] 發表於 2023-2-14 10:32
那麼幼小的兩條生命,怎麼下得去手。姦夫淫婦—必須死!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108.172.x.x) ] 發表於 2023-2-14 10:27
兩個都必須死
回復 舉報 [ 15樓 gushu ] 發表於 2023-2-14 09:47
12樓 遊客(174.7.x.x): 男方死刑絕對沒商量。女方死刑值得商榷。別人讓你殺人你就殺人嗎...
黑老大都是指使小弟去殺人的,所以不應該判死刑?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76.126.x.x) ] 發表於 2023-2-14 08:53
果然是最毒婦人心
回復 舉報 [ 13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23-2-14 08:45
還求什麼原諒,虎毒不食子,自己孩子都殺的,連動物都不如,動物還知道保護自己的孩子。他該直接找根繩子,自我了斷,不要讓親人再痛苦。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3-2-14 08:28
男方死刑絕對沒商量。女方死刑值得商榷。別人讓你殺人你就殺人嗎?是婚姻重要還是孩子重要你自己心理沒數嗎?大不了不要這個女人,何至於殺人。男方也可以舉報女方,也可以離開女方。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3-2-14 08:24
不知道女方到底說了什麼, 從目前披露出來的信息看, 女方應該判死緩比較合理,因為女方並沒有直接殺人,即使出謀劃策,要挾男方,男方是成年人,他應該有自己的辨別能力,哪輕哪重他應該能分得清。 結果也就分手而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3.120.x.x) ] 發表於 2023-2-14 08:17
毒夫,毒婦, 喪盡天良, 應該罰他們吃幾百隻 大頭針慢慢去死吧。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6.132.x.x) ] 發表於 2023-2-14 08:03
連動物都不如。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98.29.x.x) ] 發表於 2023-2-14 08:02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205.206.x.x) ] 發表於 2023-2-14 07:47
說得好!「如果像你和葉誠塵這樣喪盡天良的行為都不能被判處死刑,那所有的孩子都將不再安全」 ----- 死刑!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23-2-14 07:35
畜生!絕不可原諒。應立即斬立決!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84.91.x.x) ] 發表於 2023-2-14 07:33
去死吧,你活著也難熬啊。現在黃泉路上不孤單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99.45.x.x) ] 發表於 2023-2-14 07:30
殺無辜幼兒比殺成年人性質更惡劣,兩人償兩條命,一點都不冤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2.136.x.x) ] 發表於 2023-2-14 07:22
這個母親做得對!殺害親生骨肉萬死不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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