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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07.119.x.x) ] 發表於 2023-1-15 17:12
隨便發張公告,連法院、法官、陪審 都欠乏。懶政、愚政、怠政,盜竊浪費醫保金,夜半車禍死亡,大樓火災封門、斷醫斷食血崩上吊……天怒人怨,還陞官發財。等著拉清單吧……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80.251.x.x) ] 發表於 2023-1-15 09:46
9樓 遊客(101.112.x.x): 應該無條件釋放和賠償,因為他們先知先覺,比專家都行都懂,應該...
對,這才是西方的法制精神和法制原則,西方人也都具備你這種法律意識。中國還不行。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01.112.x.x) ] 發表於 2023-1-15 08:30
應該無條件釋放和賠償,因為他們先知先覺,比專家都行都懂,應該請他們去衛健會任職。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57.245.x.x) ] 發表於 2023-1-15 06:00
偵辦中的和已判刑的犯罪性質是一樣的,要不要判刑全靠當權者的如何解釋,朝令夕改只會給執法帶來混亂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98.51.x.x) ] 發表於 2023-1-15 05:47
我很喜歡共產黨,它為世界看守蒼蠅。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23-1-15 05:42
是民主鬥士嗎?當時就該給彎彎送去!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08.90.x.x) ] 發表於 2023-1-15 05:28
非但應該立即放人,被害者應該控訴 「濫用職權,殘害人民」!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2.2.x.x) ] 發表於 2023-1-15 05:08
這所謂法律就是個笑話 現在回頭看看蹲2年的判刑 這樣下去國家也不用改革了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1.161.x.x) ] 發表於 2023-1-15 04:53
在當時造成嚴重後果,判罰合理,支持!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68.20.x.x) ] 發表於 2023-1-15 04:43
惡法非法,沒有納稅人同意和授權的法律可以不遵守,必須推翻。法律是社會公約,不是黑社會家規,這是現代文明和古代奴隸制度法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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