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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2樓 ccacer7921 ] 發表於 2022-6-17 03:00
難怪黨國人不是四處挨扁就是自扁!怎麼樣都是同樣下場!能不受歧視?!建議:送家長去跳樓!!!
回復 舉報 [ 11樓 ccacer7921 ] 發表於 2022-6-17 02:55
這家長把黨國模式搬來了!必須有墊被的!一點一滴都透示著黨國威脅論!不用侵略!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71.184.x.x) ] 發表於 2022-6-16 21:39
新鮮人,不到合法喝酒年齡在宿舍酗酒,學校對新鮮人官宿舍管理肯定有問題,肯定是liable!這對家長,等著收錢來慰藉自己對孩子疏於管教的過失吧。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15.64.x.x) ] 發表於 2022-6-16 18:42
2樓 遊客(208.98.x.x): 年紀輕輕的就喝酒抽大麻,將來會有啥用?...
打官司,$給父母親高招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2-6-16 06:52
成年人了,不是中學生,要知道明辨是非,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什麼都怪社會,其實最該責怪的是家長沒有好好教育孩子,讓孩子參與了不該參與的事。國外不是國內,加什麼防護欄,別把國內那套搬出來,不靈。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2-6-16 06:51
作死,為後來者范。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45.30.x.x) ] 發表於 2022-6-16 06:23
社會多些這種家長肯定完蛋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6.90.x.x) ] 發表於 2022-6-16 05:52
奇葩家長
回復 舉報 [ 4樓 數據分析 ] 發表於 2022-6-16 04:41
Oh, good! -- "屍檢報告顯示,范的血液酒精含量為0.27%" -- 俺沿用某真實案例:某青年(男,白人,年齡過了二十一歲 -- 按美國法律從任何方面說都是成年人,可以抽煙喝酒,可以買槍持槍,可以根據自己的性取向搞逼或者搞屁眼),該青年某日到鐵軌上面耍(無視明顯標誌),被火車撞死;俺贊同某 talk show 的 host 的說法:這種死法很蠢,但他既然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要這樣死,當然應該尊重!(當時有很多的 calls in,俺非常贊同 host 給出的理據:唯一被火車撞死的方法就是自己到鐵軌上去等著火車來撞,因為無論是火車還是鐵軌都無法跳起來 hurts anybody。同理,該青年從八樓窗戶墜落地面死亡,如無證據表明是別人把他強制送上去的,也就是說他完全自由地到窗戶上去的,那麼一樣的:這種死法很蠢,但自己決定要這樣死,當然也必須尊重! -- 窗戶並不能把他拽上去,他必須自己上去,這是一個成年男人的自由意志!)(I wouldn't follow that way, I wouldn't advise anybody to do that, but personally I have nothing against that either.)
回復 舉報 [ 3樓 NewEnglander ] 發表於 2022-6-16 04:29
如果在沒有酒精大麻的情況下,學校在建築校舍的缺漏上有一定安全防護責任,但如果食用酒精大麻,就不應該擔責,畢竟,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就是好好走著突然跳到馬路上也有可能。家長節哀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208.98.x.x) ] 發表於 2022-6-16 04:18
年紀輕輕的就喝酒抽大麻,將來會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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