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10)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0.77.x.x) ] 發表於 2021-12-11 23:30
同意二樓。微信群發言不應該是判案的依據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73.146.x.x) ] 發表於 2021-12-11 20:07
湖南人多刁蠻,無論男女老少。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75.17.x.x) ] 發表於 2021-12-11 13:30
法官的職業敏感,不應該加入同學微信群。自己是主審法官,與當事人聯絡,是不合適的。同學關係屬於有利益衝突,可提出換其他法官。可惜。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08.217.x.x) ] 發表於 2021-12-11 12:56
缺乏經驗,凢是有關係的應該避開。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67.247.x.x) ] 發表於 2021-12-11 11:54
結論就是做事不能把人逼急了,能幫就幫一點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4.90.x.x) ] 發表於 2021-12-11 11:41
為何早走的都是好人?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3.221.x.x) ] 發表於 2021-12-11 11:24
給法官送禮明擺是行賄犯罪,法治國家怎會忽視行賄罪?若法官告她行賄罪在先或許能避免後來的殺人罪。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1-12-11 10:56
武肺圈子是非特別多,有能力的決不跟土鱉農民摻和。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70.77.x.x) ] 發表於 2021-12-11 10:55
同意二樓。微信群發言不應該是判案的依據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96.230.x.x) ] 發表於 2021-12-11 10:41
微信群發了不當言論,也是判案的依據。全過程民主,我看這是全方位無死角專政。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8-15 03:11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