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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2樓 DKJohn ] 發表於 2021-12-8 16:42
反中就有護身符嗎?中國政府還有對外通告罪犯現狀的義務?按這個邏輯,美國關押的罪犯都失聯了,我看不到他們的任何信息。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15.69.x.x) ] 發表於 2021-12-8 11:40
為法輪功詭辯的人。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3.16.x.x) ] 發表於 2021-12-8 10:00
我個人在網路批判過郭飛雄. 因為郭飛雄有罵美國的歷史. 不讓他來美國是應該的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23.16.x.x) ] 發表於 2021-12-8 09:53
凡是中文網寫英文的,英文都很爛. 我修正一下8 樓.  This is a two street. She has an option of going back to China.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99.199.x.x) ] 發表於 2021-12-8 04:29
There is two way street. If she has terminal cancer. She has option of coming back China. I have no sympathy for her.
回復 舉報 [ 7樓 潛水灣 ] 發表於 2021-12-8 03:44
異議人士的婆娘在美國?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2.218.x.x) ] 發表於 2021-12-8 02:50
只要說是異見人士,都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實際上就是在挑戰中國的法律體系!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67.243.x.x) ] 發表於 2021-12-8 02:03
為政治避難找條件和借口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72.218.x.x) ] 發表於 2021-12-8 01:10
什麼異見人士,全是誹謗造謠惑眾,打著異見為自己謀利的跳樑小丑!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50.67.x.x) ] 發表於 2021-12-8 00:30
美國應該給中國人落地綠卡,這才是對人權的尊重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38.107.x.x) ] 發表於 2021-12-7 23:19
是非的標準不是他有沒有罪,而是他妻子是否有癌症?現在不管什麼人,只要說是異見人士,都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實際上就是在挑戰中國的法律體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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