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6)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24.203.x.x) ] 發表於 2021-8-17 20:15
律師說得對,銀行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滙豐有一大批合規律師、高管負責這一方面的工作,出了事與他人無關。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45.74.x.x) ] 發表於 2021-8-17 14:04
符合引渡條件應該批准引渡,別在這狡辯快滾出加拿大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74.119.x.x) ] 發表於 2021-8-17 12:37
妥妥的被送去美國。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98.91.x.x) ] 發表於 2021-8-17 11:45
滙豐不想在中國混了。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74.193.x.x) ] 發表於 2021-8-17 10:50
2樓,法律規定不犯法的人不用引渡。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74.93.x.x) ] 發表於 2021-8-17 10:37
這個律師的說詞也許是對的,所以應該引渡到美國,對美國法官如此陳述。法官宣告無罪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7-24 10:26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