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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1樓 syy ] 發表於 2021-8-16 01:11
10樓 遊客(47.42.x.x): 2樓除非你拿自己女兒當性奴,人家9年是談朋友,男歡女愛。朋友沒談成,分手不是很正常嗎?啥叫犧牲自己?自己不願意早說呀。
但願你家裏的女性都碰到這樣的9年別抱怨,還應該感恩戴德的謝謝對方給你家裏的女性這麽多年的照顧。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47.42.x.x) ] 發表於 2021-8-15 06:36
2樓除非你拿自己女兒當性奴,人家9年是談朋友,男歡女愛。朋友沒談成,分手不是很正常嗎?啥叫犧牲自己?自己不願意早說呀。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21-8-15 04:44
浪費別人9年青春,這是任何一個女孩及其家人朋友都無法接受的。不適合,頭兩年就趕緊分手沒毛病。可恨的是9年後才分手而且還要威脅別人送入大牢。這人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1-8-15 03:37
真的想要照顧一下文章作者的八輩祖宗!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1-8-15 03:16
明知對方抱結婚目的 不合適就早說早分手 9年青春 女孩很難甘心 反噬是必然的  結婚後離婚不同 畢竟有了結果 分手法律上有保障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00.35.x.x) ] 發表於 2021-8-15 03:03
互相撕逼還是互道珍重,明星在談戀愛時就要有預見。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73.180.x.x) ] 發表於 2021-8-15 01:39
其實婚姻里又何嘗不是呢!不管是相愛,既然選定了,忠誠便是底線。實在厭倦了,坦誠說清楚、理智分開永遠是最好的結局,既保護對方的自尊,又給各自今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98.198.x.x) ] 發表於 2021-8-15 01:15
2樓,說的太好了、太對了!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20.147.x.x) ] 發表於 2021-8-15 00:43
女方倒追對方9年,最後毀掉對方,有敲詐詐勒之實,如果在國外,她這種泄露隱私導致對方經濟損失的行為可以被起訴,國內的農村傻*們還是活在稀里糊塗的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72.3.x.x) ] 發表於 2021-8-14 22:52
筆者是個道德婊吧?陳露要是你女兒你還會這麼說嗎?她撕得很優雅。被渣男消耗九年最後像破布一樣扔在風裡,這樣已經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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