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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08.196.x.x) ] 發表於 2021-7-7 06:45
女方婚後工作,不必要撫養費。不工作的話,應分男方一半財產。養孩子的錢男方必須出至少一半。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42.182.x.x) ] 發表於 2021-7-7 00:01
給一萬一個月,差不多。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21-7-6 23:23
從搞金融的人口袋裡掏錢,勝算不大啊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24.247.x.x) ] 發表於 2021-7-6 22:23
這4套房子是他和父母共有的。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24.247.x.x) ] 發表於 2021-7-6 22:19
樓下:房子是婚前財產,如果做過婚前財產公證男方是有保證的,女方無權分割婚前財產。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54.20.x.x) ] 發表於 2021-7-6 22:18
蠢貨!眼球都放在了錢眼裡了!20年以後男人一定會想到自己還有一個女兒再去補償也來不及,難道離婚孩子就不是他的了?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99.254.x.x) ] 發表於 2021-7-6 21:22
一個在上海金融公司工作的高管可以不交社保?那稅務有沒有交?各種收入都應計入總的收入。女方可以通過分割婚內財產的方法獲得資產,為什麼要通過撫養
回復 舉報 [ 3樓 gushu ] 發表於 2021-7-6 20:40
這個女人想通過結婚,暴富,結果落空了。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24.247.x.x) ] 發表於 2021-7-6 20:15
目前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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