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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75.134.x.x) ] 發表於 2021-6-19 20:50
公證處可能存在技術上的不完整。但是絕不是違反遺囑的公證。遺囑優先權必須要維護。
回復 舉報 [ 15樓 syy ] 發表於 2021-6-19 05:58
這些舅舅一個個都不要臉了,做兒子的難道不應該尊重老人的意願嗎?可見這些混蛋在老人在世時,各個都是不孝之子。
回復 舉報 [ 14樓 tonynan ] 發表於 2021-6-19 04:16
我認為應該調出錄像給兒子們看。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76.65.x.x) ] 發表於 2021-6-19 03:28
9樓 公證處是行政機關,而法庭是司法機關,如果行政機關是絕對可信的,那麼就不用設置行政訴訟法了。不容挑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24.246.x.x) ] 發表於 2021-6-19 00:11
這條咬人性情兇殘的巨犬應該交給專業人士做個了斷……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24.246.x.x) ] 發表於 2021-6-18 23:25
這條咬人性情兇殘的巨犬應該交給專業人士做個了斷……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50.198.x.x) ] 發表於 2021-6-18 22:05
四個兒子一定不孝順,否則會提他們怎麼照顧老人的。老年人的財產一定掌握自己手裡,誰照顧給誰。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98.37.x.x) ] 發表於 2021-6-18 19:05
二樓 公證處的權威性不容挑戰,法院當然相信公證處的程序是真實的,這是底線。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21-6-18 18:06
挑戰襠公正機關,基本沒戲。
回復 舉報 [ 5樓 tfera ] 發表於 2021-6-18 15:56
三孩政策是法庭見!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50.92.x.x) ] 發表於 2021-6-18 15:35
我支持老人的遺囑。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8.48.x.x) ] 發表於 2021-6-18 15:14
公正收錢的,錄像費用都是好幾萬的。如果手續不全,那以後誰還去公正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6.65.x.x) ] 發表於 2021-6-18 14:11
別的我沒問題,但是法庭說公證處已經調閱了視頻,我們就不看了,好像公證處不是涉案方,是法院一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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