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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0)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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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98.37.x.x) ] 發表於 2021-6-18 00:06
孫子對爺爺沒有盡孝養的義務,卻白白繼承房產,還要把盡了夫妻互相照顧義務的人攆走,這不公平。老爺爺糊塗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71.9.x.x) ] 發表於 2021-6-17 09:54
18L,居住權是不可以繼承轉讓的。就像翁帆嫁給82歲老楊,有清華房居住權。如她再嫁,新人不能繼承居住權。
回復 舉報 [ 19樓 青貝殼 ] 發表於 2021-6-17 06:25
如果老奶奶再招一位后爺爺再婚,老奶奶比后爺爺先過世,后爺爺沒有其他住房,拿低保過日子,法院怎麼辦?將后爺爺趕到大街上去餐風露宿?后爺爺又招一位后奶奶辦理結婚證,進駐該物業。孫子見這物業頻繁換主人,只能哭暈在廁所~~~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76.65.x.x) ] 發表於 2021-6-17 04:42
那以後買房的話還得弄清楚裡面有沒有住著一位沒有產權但是有居住權的老奶奶呀。否則你買個房給別人住!這是
回復 舉報 [ 15樓 一杯星巴克 ] 發表於 2021-6-17 03:51
2樓 遊客(70.82.x.x): 神奇的法律!神奇的公序良俗!
彈性法律  . . . .   在美國也一樣, 刁民太多,買房可以用來 『炒房』、不要做房東 !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76.9.x.x) ] 發表於 2021-6-16 23:42
爺孫都不是善類,法院判得好,2樓不懂公序良俗就不要亂說。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209.94.x.x) ] 發表於 2021-6-16 22:25
老頭如果是無意地沒給老伴一個保障,法院糾正了他的疏忽。 如果老頭故意不給老伴保障,法院糾正了他的違法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21-6-16 22:23
「只生一個就好,國家來養老」,這句口號當年就是明騙群眾的,現在養老政府依然不會管、也永遠不會管,所以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67.69.x.x) ] 發表於 2021-6-16 22:15
老頭不是好東西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75.159.x.x) ] 發表於 2021-6-16 22:10
一看三樓就是個怨婦!70年的使用權是合理的,因為普通的住房質量也就是這個年數。錯就錯在普通買客的心理預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96.248.x.x) ] 發表於 2021-6-16 22:00
這孫孑,的確是孫子,連其繼奶奶都不認人,只圖爺爺的房子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67.169.x.x) ] 發表於 2021-6-16 21:43
刁民真多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21-6-16 21:32
這爺孫也是夠惡的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24.114.x.x) ] 發表於 2021-6-16 21:19
國家不出錢,讓孫子出錢照顧國家的弱勢群體。孫子不照顧你爺,白得一奶奶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21.44.x.x) ] 發表於 2021-6-16 20:52
根本就不遵守遺囑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45.37.x.x) ] 發表於 2021-6-16 20:35
從一個壞老頭開始的故事會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8.48.x.x) ] 發表於 2021-6-16 20:18
免費住滿70年,孫子呃,國家一收,誰都撈不著好處。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0.82.x.x) ] 發表於 2021-6-16 19:56
神奇的法律!神奇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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