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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67.248.x.x) ] 發表於 2021-6-15 05:28
這個冷血的癟三主管應該慶幸他沒遇到弗羅里達州那個86歲的老頭!否則早就死掉了!
回復 舉報 [ 14樓 曼哈頓 ] 發表於 2021-6-15 04:19
二審很合理,也有人情味。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74.194.x.x) ] 發表於 2021-6-15 02:24
一審法官應該被追責,應該有一段時間停工待業在家沒收入,讓丫的體恤民情。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08.52.x.x) ] 發表於 2021-6-15 01:33
勞資糾紛,工會呢?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4.104.x.x) ] 發表於 2021-6-15 00:50
有點權利就濫用,毫無同情心,這樣的管理人員應該裁掉,否則員工不會好好乾,受損的還是公司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21-6-14 22:46
公司如果覺得不划算, 辭退了始作俑者,主管 盛某某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21-6-14 22:45
防止弱者報復社會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24.147.x.x) ] 發表於 2021-6-14 21:27
二審法官比較明事理,所以判得合情合理。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69.140.x.x) ] 發表於 2021-6-14 21:12
「公司...亦應對員工的具體困難存有憐憫之心,若如鍾某此情,再不準假,則事假制度也無設立之必要。」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9.140.x.x) ] 發表於 2021-6-14 21:10
法官不錯:「公司...亦應對員工的具體困難存有憐憫之心,若如鍾某此情,再不準假,則事假制度也無設立之必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69.140.x.x) ] 發表於 2021-6-14 21:09
二審法官很不錯:「公司...亦應對員工的具體困難存有憐憫之心,若如鍾某此情,再不準假,則事假制度也無設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24.118.x.x) ] 發表於 2021-6-14 20:55
這種爛公司3萬多元也值得打官司!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47.156.x.x) ] 發表於 2021-6-14 20:44
獨生子女加老齡化社會,這種事會與來與多。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99.193.x.x) ] 發表於 2021-6-14 20:05
法院就是他媽的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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