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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7)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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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65.93.x.x) ] 發表於 2021-5-19 19:37
RRSP的稅收只能從RRSP中扣除,不可能用的遺產交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65.93.x.x) ] 發表於 2021-5-19 19:26
如果留給配偶就不用一次性取出,每年取一部份就只需交很少的稅。
回復 舉報 [ 16樓 簡翎 ] 發表於 2021-5-12 21:41
唉,這個男的,太粗心大意了。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72.103.x.x) ] 發表於 2021-5-12 10:31
支持這個男的,遺產留給孩子與父母,絕對不能給配偶。沒有一點血緣關係,就是個屁。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08.162.x.x) ] 發表於 2021-5-12 08:25
狗屁不通。完全不懂外國法律,胡編吸引眼球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68.146.x.x) ] 發表於 2021-5-12 08:13
瞎編,就算忘了改受益人,也不可能叫配偶膠水呀,這個沒有忘?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68.129.x.x) ] 發表於 2021-5-12 08:05
將自己遺產分給配偶? 你知道你的配偶不改嫁嗎? 是傻*才會將自己遺產分給一個不敢保證今後不會改嫁的人。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68.129.x.x) ] 發表於 2021-5-12 08:01
分給配偶就等於白送別人。應該分給自己孩子和自己父母才對!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73.33.x.x) ] 發表於 2021-5-12 07:47
交34萬稅應該啊,沒有不對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42.118.x.x) ] 發表於 2021-5-12 07:43
如果能轉到配偶就現在不用交稅。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08.162.x.x) ] 發表於 2021-5-12 07:37
俺的全給老婆,就算是為了孩子也得這麼做。
回復 舉報 [ 6樓 {[MM]} ] 發表於 2021-5-12 07:19
誰說RRSP的受益是免稅的?瞎編吧。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5-12 07:03
他的媽媽如果說生活拮据,問什麼不能拿一部分呢?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98.52.x.x) ] 發表於 2021-5-12 06:55
男方媽媽不是東西,估計也是個窮鬼才會和孫女媳婦搶遺產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5-12 06:46
可以與他母親商量呵!毌親也應理解,當然你應該把她當自己母親看待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72.68.x.x) ] 發表於 2021-5-12 06:28
這隻能說他結婚以後忘記/不知道更改賬戶上的beneficiary信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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