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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69.244.x.x) ] 發表於 2021-4-27 08:19
這很不合理。並且對於以後養狗的人,有逃脫責任的「榜樣」。惡狗,大型犬,根本就是一個禍害!凡是養這種大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4-27 02:45
狗主人負有嚴重的責任應該進大樓。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84.64.x.x) ] 發表於 2021-4-27 00:47
花錢就免刑事罪。民事代替刑事。
回復 舉報 [ 7樓 john71 ] 發表於 2021-4-26 23:37
過失殺人僅僅賠償了事?!!它應該坐牢!活生生的一條無辜的生命啊!
回復 舉報 [ 6樓 步子邁大了 ] 發表於 2021-4-26 22:00
中國啥事都這操行,不死人,沒人管。。。查查後面的保護傘,一查一個準。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18.211.x.x) ] 發表於 2021-4-26 21:58
低頭不見抬頭見。。。惡狗當街從來沒人管,真是流弊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08.41.x.x) ] 發表於 2021-4-26 21:12
才55萬?在中國人命仍不值錢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4-26 20:12
應該立法了,狗應該隨主人出門並套上鏈子,否則應追究刑事責任。這小孩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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