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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9)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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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75.134.x.x) ] 發表於 2021-4-18 05:51
誰敢登門搶我的孩子,必死無疑。這老頭再混蛋,但這一次乾的沒毛病。這也是法官量刑的根據。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75.134.x.x) ] 發表於 2021-4-18 05:47
那男方的父母,是去四川搶孩子的。那個老頭,是阻攔搶劫,才動了殺機的。都不是好人。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1-4-18 02:01
中國的法律。。。。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207.228.x.x) ] 發表於 2021-4-17 22:09
由女兒繼承遺產,母親是監護人,必須用於女兒的撫養和教育。18歲后,不動產必須由女兒正式繼承。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84.164.x.x) ] 發表於 2021-4-17 21:56
那岳父就是一根攪屎棍。
回復 舉報 [ 12樓 天青青水藍藍 ] 發表於 2021-4-17 21:46
2樓 遊客(69.136.x.x): 屢次判不準離婚的法院該不該承擔責任?
-----------法院判不準離婚才是合法的,因為婚姻法第四章34條明確規定女方分娩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雖然提出過離婚但是自己又主動撤回了,說明夫妻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法院首先是要有法必依,其次勸和不勸離婚也是公認的社會道德。造成悲劇的根源是女方父親的愚蠢和莽撞,這次就是判死緩兩年後改為無期,也肯定會同時判決限制減刑,這輩子恐怕出不來了。這事對他女兒也是悲劇,事發突然她想不到也沒能力制止(她當然不希望她老爸一輩子在獄中度過,早知道會出這事她肯定會把離婚進行到底------分娩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判離婚的)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0.30.x.x) ] 發表於 2021-4-17 20:23
離個婚都沒有自由,法院不判就離不了,造成多少人間悲劇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73.71.x.x) ] 發表於 2021-4-17 20:11
這種畜生還留著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49.193.x.x) ] 發表於 2021-4-17 19:41
8樓不看清楚,不是四川人,沒有一個四川人,都是外地的,只是事情發生在四川而已。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72.69.x.x) ] 發表於 2021-4-17 19:35
判決不公, 給錢買的吧。四川女人不可以娶, 太辣太火爆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08.162.x.x) ] 發表於 2021-4-17 19:15
結婚有風險,不只是女性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71.209.x.x) ] 發表於 2021-4-17 17:51
南京法官搞得中國人不敢扶起跌倒的人;現在四川法官要合法搞殺人了。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96.233.x.x) ] 發表於 2021-4-17 16:26
法院干涉個人婚姻 豈有此理 管得也太多了 這造成了多少悲劇!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129.x.x) ] 發表於 2021-4-17 15:00
這法院問題不小啊,不過好像也不奇怪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68.147.x.x) ] 發表於 2021-4-17 14:49
欺人太甚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69.136.x.x) ] 發表於 2021-4-17 14:45
屢次判不準離婚的法院該不該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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