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6)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71.17.x.x) ] 發表於 2021-4-9 04:43
殘害無辜,致人死亡,對罪犯必須判處死刑。同時,立警示,殺人者必須以命抵命,否則,將會有更多的混蛋進入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6.235.x.x) ] 發表於 2021-4-9 00:34
這種嘛應該割二人器官賣,賠女孩家人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84.65.x.x) ] 發表於 2021-4-8 22:54
「辯護律師提出,涉案100萬財產被全部追回,沒有造成被害者更大損失」。。。人都沒有了,律師居然說損失?[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74.0.x.x) ] 發表於 2021-4-8 22:26
既要判死刑,也要民事賠償,絕不姑息。

提示:本頁有 2 條評論因可能與主題不符而被省略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7-24 13:01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