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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67.248.x.x) ] 發表於 2021-3-30 18:41
套路貸泛濫是政府的問題! 是國家立法問題! 現在人大充斥著土豪劣紳,誰能指望這樣的人大代表為人民服務? 支持老習打土豪分田地!
回復 舉報 [ 12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21-3-30 07:32
放高利貸的不是好人,借貸的也不怎麼樣。回國的時候,無論央視還是其他地方台,每天都可以看到因為網貸傾家蕩產甚至自殺的新聞。有的大學生,為了跟同學攀比,非要買iphone的最新機型。家長覺得舊的還沒用多久就換新的太浪費,拒絕了,結果這個學生就網貸去買手機。從網上貸款三千,搞到最後把家裡幾十萬的房子都賠進去。還有為了買化妝品和名牌包也網貸,最後還不起要賣房子的。這樣的人活著也是浪費糧食的廢物。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3.155.x.x) ] 發表於 2021-3-30 06:29
國內過去十年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的一堆所謂資產管理公司早該被政府好好整頓了。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1-3-30 03:18
樓下很有逼死人的潛質。對受害者來說,破產真是一個好東西,否則真會被吃得一乾二淨。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220.240.x.x) ] 發表於 2021-3-30 02:58
如果利息是事先聲明的,而且借貸人是自願,那就是有效合同,不能算違法,天下哪有借債不還的道理?那些借貸者哪個不是貪圖「白來的銀子」,揮霍的時候怎麼就沒想借來的錢終是要還的?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08.217.x.x) ] 發表於 2021-3-30 02:07
為什麼沒有人大代表提案立法阻止?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50.67.x.x) ] 發表於 2021-3-30 01:25
所有貸款都應該以還款能力為基礎,否則放貸方不得追貸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3-30 00:31
應該制定法律:放高利貸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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