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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2)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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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43樓 一杯星巴克 ] 發表於 2021-3-30 13:29
35樓 遊客(24.14.x.x): 油管上看過一安樂死,喝完毒藥水很難受要喝水,不過馬上就睡過去了,幾分鐘后心臟停止跳動。
一般 『安樂死』 都是用靜脈 『滴注』 毒藥, 睡死過去的 . . . .
回復 舉報 [ 42樓 一杯星巴克 ] 發表於 2021-3-30 13:21
---  選擇放棄那每分鐘忍受痛苦、沒尊嚴的生命,應該是不治之症患者的權利 !  但 『安樂死』 要嚴格遵法: 個人自願(病人在得病時就最好籤署這方面的文件,並有兩個證人和一個律師簽名 ); 三個醫生診斷是『不治之症』     ////    這總比讓那些絕症患者自己喝毒、跳樓、弔死好一些吧 !
回復 舉報 [ 41樓 遊客 (67.68.x.x) ] 發表於 2021-3-30 04:03
聽說很多農村老人沒錢治病,自己喝農藥死了。
回復 舉報 [ 40樓 遊客 (96.233.x.x) ] 發表於 2021-3-29 18:14
好些醫生醫院巴不得病人半死不活在醫院 這樣他們可以一直賺錢 這樣的病人是搖錢樹咋能安樂死?死了就沒有錢掙了
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3-29 17:37
上帝給過她機會,20幾歲幹什麼去了,拒絕婚配,傲視群雄?
回復 舉報 [ 38樓 scripting ] 發表於 2021-3-29 14:56
選擇安樂告別生活,應該是人的基本權利。人沒有選擇出生的權利,但應該有選擇離去的權利。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108.162.x.x) ] 發表於 2021-3-29 14:39
Respect her right to choose a way to end her own life and stop the unendurable agony.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73.216.x.x) ] 發表於 2021-3-29 13:17
人是一定要死的,早晚而已,所以必須要正確面對死亡,除三觀外,還應該有一個死亡觀。正確的死亡觀最晚五十歲(男女都一樣)就要樹立。死亡觀的核心是對死亡的正確認識。
回復 舉報 [ 35樓 遊客 (24.14.x.x) ] 發表於 2021-3-29 10:45
油管上看過一安樂死,喝完毒藥水很難受要喝水,不過馬上就睡過去了,幾分鐘后心臟停止跳動。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192.235.x.x) ] 發表於 2021-3-29 09:44
讀過以上的評論, 位位都贊成'安樂死', 甚至有人想馬上死去, 究其緣由, 皆因位位都作主作王, 歡喜去就去, 歡喜死就死.  誠然, 人各有志, 基於自由民主, 就讓他們去罷!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184.148.x.x) ] 發表於 2021-3-29 09:44
介個還有機會自己做選擇. 很多人連做這種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回復 舉報 [ 31樓 遊客 (172.68.x.x) ] 發表於 2021-3-29 09:01
唯物主義的生死論是客觀和準確的。生命消亡,不再有「靈魂」和「意識」存在的物質基礎。珍惜生命,尤其在你還健康的時候。
回復 舉報 [ 30樓 遊客 (108.162.x.x) ] 發表於 2021-3-29 07:49
由安樂死,我想到了靈魂,意識,異次元世界。人死後,會不會有靈魂到另一個世界去?還是這種以腦電波存在的意識就永遠消失了?大概研究這類學科的人,都不是想死的。
回復 舉報 [ 29樓 遊客 (47.201.x.x) ] 發表於 2021-3-29 07:43
安樂死是對生命中的尊重!
回復 舉報 [ 28樓 遊客 (76.90.x.x) ] 發表於 2021-3-29 07:27
老了、病了和沒錢了、安樂死最佳選擇!
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3-29 06:35
得了絕症,治不了,病人每天都在痛苦不堪掙扎受煎熬,,,還不準安樂死,,,狗屁法律,,,,希望訂法律的狗官們自己得上絕症,,,看看怎麼樣後悔莫及,,,,,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162.158.x.x) ] 發表於 2021-3-29 05:52
早登仙境早享樂。
回復 舉報 [ 24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21-3-29 05:51
安樂死應該合法化。被道德綁架的人們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本人和家人都非常受罪。家屬出於親情,會極力反對安樂死,但是,病人的痛苦只有自己承受,別人無法替代。痛苦在病人身上,如果真的想死,那肯定是承受不了了,本人痛苦,家屬難受,卻無能為力。其實,只要是本人的真實意願,中間沒有謀殺等刑事犯罪因素,就該尊重病人的意願。病人有權支配自己的生死,這是他們的人權。在痛苦地活著和安詳地離去之間,我支持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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