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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0.59.x.x) ] 發表於 2020-12-16 14:53
那是凶宅。估計原買家也不願意買了。只希望退錢。這裡邊最可惡的是孩子的爺爺奶奶還拿這個錢治腿。但又不願返還這筆錢。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96.40.x.x) ] 發表於 2020-12-16 13:19
哎!這麼簡單的事要弄那麼複雜!房子無論怎樣歸買房子所有,買房人按當時的市場價格補齊差價即可!差價給小女孩。那給小女孩大伯的20萬拿不回來也沒辦法,自認倒霉,就像被小女孩父親不知道怎我們花出去的35萬一樣。小女孩只能認為父母我沒留什麼遺產,只有點市場價和買方圖便宜的售房價之間的差價而已。那個女孩的外公咋能把房子拿回來就不去返還買房人的55萬呢?真是的!
回復 舉報 [ 6樓 LabradorRetrier ] 發表於 2020-12-16 12:48
5樓 遊客(23.226.x.x): 該案法院有貓膩,因為法官也都是院校畢業,不會業務水平如此低。我作為有點法律常識的人認為該案正解為:房子按市場價估價或拍賣。所得的一半按母親財產歸小女孩繼承,另外一半按父親遺產處理。父親遺產提取給母親和岳母的賠償金和孩子到十八歲之前的撫養費等國家規定必須首先扣除的費用外,剩餘部分再進行低優先等級的分配,如歸還欠款等。
另外,關於已付的55萬買房款:買房不通過正規中介渠道只能風險自負,只能等高優先順序分配完畢后,剩下多少得多少了。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23.226.x.x) ] 發表於 2020-12-16 12:40
該案法院有貓膩,因為法官也都是院校畢業,不會業務水平如此低。我作為有點法律常識的人認為該案正解為:房子按市場價估價或拍賣。所得的一半按母親財產歸小女孩繼承,另外一半按父親遺產處理。父親遺產提取給母親和岳母的賠償金和孩子到十八歲之前的撫養費等國家規定必須首先扣除的費用外,剩餘部分再進行低優先等級的分配,如歸還欠款等。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67.170.x.x) ] 發表於 2020-12-16 12:36
殺!共產黨要的就是斬盡殺絕,一個不留。可惜老百姓看不下去了,功虧一簣啊!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67.170.x.x) ] 發表於 2020-12-16 11:04
這些法院知法犯法,能拿到錢,什麼事都能做。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66.215.x.x) ] 發表於 2020-12-16 10:21
中國的法律應該修改!每個人是一個獨立個體,不應再有父債子還,子債父還的封建時代的過時法條!所謂人大代表為什麼不提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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