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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6樓 一杯星巴克 ] 發表於 2020-12-3 05:29
----  「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 !   對這樣的人早早就該重判, 不要姑息養奸, 又多害幾個人 !!!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2600:1006:x:x::db7f) ] 發表於 2020-12-3 01:31
該殺。畜牲!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24.246.x.x) ] 發表於 2020-12-2 23:44
趕緊執行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2600:1700:x:x::39f7) ] 發表於 2020-12-2 23:09
應該立即執行。以後類似案件都該這麼判,大快人心!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2604:3d09:x:x::c53b) ] 發表於 2020-12-2 22:42
死刑都是輕的,這混蛋應該千刀萬剮!可憐的孩子,祝你早日康復!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65.49.x.x) ] 發表於 2020-12-2 22:28
腦袋被驢踢了吧!這樣丟掉性命,只怪你爹媽當年當日不懂陰陽太極瞎JB胡整,橫整出你這號的王八犢子,你是許仙和白娘子的兒子吧-----日怪!
回復 舉報 [ 10樓 zhaodeneng ] 發表於 2020-12-2 16:01
儘快執行死刑。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2001:569:x:x:bed3) ] 發表於 2020-12-2 15:58
太輕了, 應該凌遲。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47.219.x.x) ] 發表於 2020-12-2 15:56
應該交給受害者家屬處理,讓他生不如死拖幾年再槍決。
回復 舉報 [ 7樓 象是一人 ] 發表於 2020-12-2 15:48
看人判決的法院,有錢就輕判,沒錢就重判。上海那個富商犯同樣的罪,才判了幾年,引起極大民憤,最終也沒改判。這個人是最底層,沒錢賠,所以判死了。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4.7.x.x) ] 發表於 2020-12-2 15:18
verygood!   省的浪費國家的錢!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2600:6c50:x:x::e904) ] 發表於 2020-12-2 14:55
該殺!不思悔改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207.228.x.x) ] 發表於 2020-12-2 14:48
看來中共殺的人嚴重不夠!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2001:8003:x:x::ef4f) ] 發表於 2020-12-2 14:41
死有餘辜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68.147.x.x) ] 發表於 2020-12-2 14:38
哎!該殺,可憐的糊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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