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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9樓 SAGFS ] 發表於 2020-10-17 10:25
===該文章把李嘉城洗白啦, 好象"很配合"綁匪, 心甘情願"送錢"的還順帶給培訓投資呢. 事實上此事件以前就有過報道, 李事實上違背了自己允諾"決不報警", 他在私下電話里向警方高層認識的某警官透露了此事, 很快就震動了內地高層頂端人物因為當時李還是一個在香港中共重要利用人物... ...完全按照"港法"張不會死的,他的所為有高人指點. 況且, "殺富濟貧"是當年毛澤東一貫贊成作風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6.71.x.x) ] 發表於 2020-10-17 05:26
法制社會有時候對於沒有直接參與的幕後犯罪人員的確沒法檢控,但是這比賦予警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利,帶給社會的危害要小很多。
回復 舉報 [ 7樓 yongbing1993 ] 發表於 2020-10-17 00:15
買28套房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64.183.x.x) ] 發表於 2020-10-16 23:48
沒有道德沒有做人底線的小編,繼續編吧……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70.178.x.x) ] 發表於 2020-10-16 20:56
公開財產就會有更多的小弟暴露出來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42.x.x) ] 發表於 2020-10-16 18:48
贓款應該還給受害人,不是嗎?充公,聽上去很正義,其實不是進自己的口袋了嗎!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2602:30a:x:x:de9e) ] 發表於 2020-10-16 14:33
建議小編從四年級開始,重修語文。讀得真TM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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