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已有(5)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6樓 Hanxin ] 發表於 2020-8-13 22:51
訴至法院索賠80餘萬元。 法院酌定黃埔火車站承擔10%賠償責任。於是判決其所屬公司支付9.9萬餘元 -------------------可笑的判決!索賠80萬的10%應該是8萬,如何支付9.9萬餘元?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1.11.x.x) ] 發表於 2020-8-13 21:42
應該由其父母/家長賠償公共場所的名聲無端受累。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104.162.x.x) ] 發表於 2020-8-13 19:17
這個打了自已孩子耳光后而孩子跳了樓的女人,應該自已也跳樓贖罪,是你害死了自已的孩子,怎麼竟還有臉去告樓房? 真是禽獸不如!!!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08.217.x.x) ] 發表於 2020-8-13 16:05
真懷疑一審法官有沒有讀過書。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5.157.x.x) ] 發表於 2020-8-13 10:05
不如父母跟著跳,可以索賠兩百四十萬!什麼人啊?!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7-31 11:44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