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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4樓 SAGFS ] 發表於 2019-6-18 06:18
===這種日記看的人很少,無非就是揭露毛澤東土匪文化而已. 而蔣的其中對反思反悔抗戰日記卻要看的人很多哦, 大陸去年曾派人去那裡抄寫, 最長的某人達一年紀錄,至今還沒有抄完 ... 這種日記看的人很少,無非就是揭露毛澤東土匪文化而已. 而蔣的其中對反思反悔抗戰日記卻要看的人很多哦, 大陸去年曾派人去那裡抄寫, 最長的某人達一年紀錄,至今還沒有抄完 ...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73.223.x.x) ] 發表於 2019-6-17 00:32
這些人根本不了解美國法官的思維方式,西方法官強調司法獨立,不會以意識形態和政治思維代替法制精神,李銳遺孀提起民事訴訟的理由是李南央侵犯了她的財產權,和信息自由完全是兩回事。除非李南央能出示李銳委託她處理日記的授權書,否則她單憑嘴說,又沒有獨立證人證言,難以被法庭採信。她敗訴之後勝訴一方依法可以向她追討律師費,所以現在她試圖抽身,強調這是斯坦福大學和李銳遺孀之間的事情,但是侵犯李銳遺孀財產權的行為主體是她而不是斯坦福,原告也不會告斯坦福,美國政府更不會幹預法庭的裁決,首先這違反三權分立的原則,其次即使李銳日記原件被法官裁決退還李銳遺孀對美國利益也沒有任何損害。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68.100.x.x) ] 發表於 2019-6-16 23:00
都是垃圾應該付之一炬,燒了了事!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67.169.x.x) ] 發表於 2019-6-16 22:56
公開了就誰都不要了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67.87.x.x) ] 發表於 2019-6-16 22:13
應該全部公開,讓全世界都知道。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04.10.x.x) ] 發表於 2019-6-16 16:07
李南央,是個義士。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47.144.x.x) ] 發表於 2019-6-16 14:19
你跟土共講道理,它就跟你耍流氓。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98.113.x.x) ] 發表於 2019-6-16 13:22
李南央最著名的一出就是向全世界宣布。我媽給我爸戴綠帽子。范元甄白養了這麼一個白眼狼。李南央的哥哥和妹妹站在母親一邊。堅決拒絕李南央對母親的污衊誹謗。在母親的葬禮上不許李南央接近!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174.6.x.x) ] 發表於 2019-6-16 11:31
相信李南央,相信美國法律,鄙視五毛共產黨。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3.223.x.x) ] 發表於 2019-6-16 11:23
這都是哪跟哪啊?李銳生前捐贈斯坦福,有證據嗎?有公證員公證和美國駐華使領館認證嗎?沒有的話,無論法官還是陪審團,都不會採信李南央單方面的說法。說李銳配偶要回李銳日記是為了封鎖信息,也是李南央單方面說法,好啊,法官這樣判就誰也沒話講了---- 斯坦福可以保留日記影像供公眾查閱,日記原本退還李銳配偶,信息也公開了,東西也物歸原主了,要拍賣還是捐贈還是自己保存,李銳遺孀有100%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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