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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104.172.x.x) ] 發表於 2017-7-5 05:25
美國的法律是寧錯放三千,不枉殺一個。
回復 舉報 [ 26樓 遊客 (70.36.x.x) ] 發表於 2017-7-5 04:46
美國吸引最優秀的人才 也吸引各種變態和瘋子 這種人是基因的問題 DNA大部分都是設計大腦的 基因突變了 大腦也會異常 會有天才 也會有瘋子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208.98.x.x) ] 發表於 2017-7-5 04:17
好好一個中國人,去了美國就成這樣了。哎。令人作嘔的國家
回復 舉報 [ 24樓 遊客 (199.116.x.x) ] 發表於 2017-7-5 04:04
美國的什麼體系沒有問題?
回復 舉報 [ 23樓 遊客 (72.143.x.x) ] 發表於 2017-7-5 04:02
美國司法體系有嚴重問題
回復 舉報 [ 22樓 遊客 (104.145.x.x) ] 發表於 2017-7-5 03:46
懲罰罪犯只應是法律的重要任務之一,不應是法律的首要任務。如何預防此類犯罪才應該是。希望將來給每個公民配備一個帶有GPS的報警儀,危急情況下可觸發將位置信息持續傳給衛星。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72.179.x.x) ] 發表於 2017-7-5 03:32
  德州和加州的區別全在這個笑話里,達拉斯聯儲主席費希爾(Richard Fisher)對德州經濟十分自豪,他曾演講中講述了德州如何打造一個「企業友好並有利於經濟發展的環境」,而加州的所作所為恰好相反,加州的社會結構「過度臃腫」。   他的笑話如下:   一天,加州州長和他的狗在田間小路上慢跑。突然,一條小狼不知從何處竄了出來,並開始攻擊州長的狗和州長。州長開始時試圖阻止小狼,但隨著《小鹿斑比》電影中的鏡頭從腦海中閃過,他意識到小狼的攻擊是其天性,因此沒有阻止小狼,最後他的狗被咬死,而他也被咬傷。   他給動物控制中心打了電話。動物控制中心派人捕獲了小狼,並給州政府寄了賬單,其中疾病檢查花費200美元,小狼重新安置支出500美元。州長還叫了獸醫,獸醫帶走了狗的屍體,並要求政府支付200美元疾病檢查費。州長去了醫院,花費3500美元進行各種防疫檢查並包紮了傷口。   這條慢跑道路被封閉6個月,加州漁獵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ish and Game)進行了一項調查,以確保該地區沒有其它危險動物,調查開支為10萬美元。州長在當地居民中組織了一項「防狼宣傳計劃」,從州政府基金中撥款5萬美元。立法機構制定了一個200萬美元的研究項目,目的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24.114.x.x) ] 發表於 2017-7-5 03:24
有的人出生下來骨子裡就是惡的,這2個人就是。殺了那麼多人居然沒有一絲懺悔,可見人性之惡。對待這種人死刑真是便宜了他們。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75.85.x.x) ] 發表於 2017-7-5 03:22
西方法律制度的默認前提是「人」都是好的,不存在本質上的壞人,所以絕對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其結果就是放出去的壞人傷害了更多的好人。怎麼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護大多數「好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靠對人「人道」,恐怕讓事情更糟糕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75.85.x.x) ] 發表於 2017-7-5 03:10
這個不是什麼家庭環境的問題了,是這個人的gene出了問題了,是生物學的問題了,不是簡單的社會性問題。不可否認,有的人骨子裡就是壞的。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73.167.x.x) ] 發表於 2017-7-5 02:40
家庭環境是變態的溫床。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208.54.x.x) ] 發表於 2017-7-5 02:00
變態的華裔不是港狗就是呆巴子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24.61.x.x) ] 發表於 2017-7-5 01:58
美國犯罪立法急需改革,因為它傷害了被害人,維護了罪犯,過分強調了罪犯的利益,已在客觀上起到了親者疼仇者快的作用。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66.41.x.x) ] 發表於 2017-7-5 01:53
美國真的是犯罪分子的天堂,殺了那麼多人,只要不認罪,只要找不到屍首,那就不會死,花著納稅人的錢繼續享受人生!!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36.62.x.x) ] 發表於 2017-7-5 01:52
這種人應該放到火燒烤, 他們的 爹媽 有 什麼 樣的基因才能生出這種人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42.177.x.x) ] 發表於 2017-7-5 01:36
西方國家鼓勵犯罪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74.63.x.x) ] 發表於 2017-7-5 01:36
只有在這些左逼掌管的州,制度能被這些罪犯玩殘。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24.197.x.x) ] 發表於 2017-7-5 01:31
用納稅人的錢養這頭豬幾十年,訴訟費幾千萬美元。這個國家法律系統病入膏肓,成為罪犯的天堂!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0.199.x.x) ] 發表於 2017-7-5 01:24
腦殘設計的制度大有問題,沒有希望改造更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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