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樓 遊客(107.77.x.x): 16樓胡說八道。請看維基百科: 附庸之權利與義務 編輯 附庸在封建時得到了領主的保護,舉凡其生命、聲譽、財產受到威脅時,領主有義務要保護。領主也不能對附庸有損害其權利的行為,否則附庸可以提出終止關係的要求。這可能會導致戰爭,這也是封建制度穩固的原因其中一點。而附庸如果有違反封建制度法律的情勢時,有權利要求同等地位之附庸群組成陪審群,來裁決這個案件。領主不能獨自審判,這也是日後陪審制度的起源。 附庸的義務在於提供領主軍事服務,農奴與騎士都是封建莊園的構成要素。但兩者工作截然不同,農奴負責生產,騎士則保衛莊園。而如果是多重的分封,其對自己領主的領主也有相同義務。有時也要為領主有經濟上的援助,平日封建社會貴族不納稅,但他們在戰爭時仍須對領主有經濟上之援助。
13樓 遊客(69.167.x.x): 樓下的,你說過去西方貴族世襲制,在其領地享有稅收,但無權把人隨意買賣、玷污、納妾。———你認為你說的是事實嗎?多讀點書,不要亂扯
9樓 遊客(172.97.x.x): 蒙古人的祖先部分來自匈奴部分來自漢人,匈奴的祖先完全是流落北方的漢人。滿族則是漢蒙的後裔,日本人的祖先100%是漢人。連這個都弄不清,就胡說八道,還咬牙切齒的,最好早點閉門嚼舌而亡。
提示:本頁有 1 條評論因可能與主題不符而被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