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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0)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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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51樓 遊客 (24.23.x.x) ] 發表於 2016-8-27 00:53
這個作者心理極其變態陰暗,當事人應該對其法律訴訟。
回復 舉報 [ 50樓 遊客 (153.160.x.x) ] 發表於 2016-8-26 07:46
這個女人太不要臉,太恐怖了。偷漢偷到家裡來了。
回復 舉報 [ 49樓 遊客 (172.56.x.x) ] 發表於 2016-8-26 06:02
當年那些'沒追上她的富豪們'真是幸運啊……
回復 舉報 [ 48樓 qxw66 ] 發表於 2016-8-26 04:33
恬不知恥
回復 舉報 [ 47樓 遊客 (173.180.x.x) ] 發表於 2016-8-26 03:10
這是真的嗎?
回復 舉報 [ 46樓 遊客 (108.211.x.x) ] 發表於 2016-8-26 02:39
現在豬國的網帖真真假假,魚目混珠,這不剛剛郎平又被「發帖」了嗎?誰知道誰是真的?食品造假,學歷造假,生孩子也造假,,,沒有真東西!
回復 舉報 [ 45樓 qxw66 ] 發表於 2016-8-26 02:26
剁!
回復 舉報 [ 44樓 遊客 (74.10.x.x) ] 發表於 2016-8-26 02:01
王寶強還不趕緊去找你的毛爺爺幫忙,活該帶綠帽,腦殘一個。
回復 舉報 [ 43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6-8-26 00:29
閨女,這世界上有一個詞叫順序。先生孩子后結婚就反了
回復 舉報 [ 42樓 遊客 (69.23.x.x) ] 發表於 2016-8-25 23:55
唉,這故事編的
回復 舉報 [ 41樓 遊客 (108.6.x.x) ] 發表於 2016-8-25 23:30
這篇文章雖是搞笑型戲作 但裡面的道理確實實在的 是哲學性的 這也是金瓶梅除了是黃書還是哲學書的道理 人性本丑本淫本不守規矩總想出軌冒險吸引注意 但得到了注意眼光又必然裝無辜裝淡定   就是那麼丑
回復 舉報 [ 40樓 遊客 (76.98.x.x) ] 發表於 2016-8-25 22:43
「律師就是明火執丈的強盜」。沒有律師很平靜,一個律師還可以,兩個律師就打架,目的是賺錢。
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146.189.x.x) ] 發表於 2016-8-25 22:31
從開始就知道王土鱉在炒作,一個家庭內部的事自己解決就可以了,離婚也好分財產也好,有法院管。幹嘛讓全國人民當裁判?你的炒作團隊很噁心。
回復 舉報 [ 38樓 遊客 (24.125.x.x) ] 發表於 2016-8-25 22:09
OMG, TRASH, GO HELL, PULUTE THE ENVIRMENT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130.132.x.x) ] 發表於 2016-8-25 21:57
實話實說!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76.67.x.x) ] 發表於 2016-8-25 21:13
啥混蛋,又整這假的
回復 舉報 [ 35樓 遊客 (70.68.x.x) ] 發表於 2016-8-25 20:48
這智商,噌噌。那些當年「追她的有錢人」真是幸運。
回復 舉報 [ 34樓 遊客 (50.81.x.x) ] 發表於 2016-8-25 20:26
這婊子可真不要臉,還真愛!你和宋真愛,沒人攔著你,為什麼不和寶寶離婚?你說寶寶出軌了,證據呢?那些她顧的水軍,也是沒底線,賺這種噁心的錢。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16-8-25 20:13
哈哈!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72.53.x.x) ] 發表於 2016-8-25 19:52
      依照江湖規矩:馬蓉浸豬籠,宋喆穿六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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