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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6)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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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47樓 遊客 (173.33.x.x) ] 發表於 2016-4-29 04:20
這孫子裝逼,你丫微信留言只要錢,不告訴朋友什麼原因
回復 舉報 [ 46樓 遊客 (70.49.x.x) ] 發表於 2016-4-28 22:49
任何的連續365天內最多182天,超過183天算逾期。
回復 舉報 [ 45樓 遊客 (76.21.x.x) ] 發表於 2016-4-28 13:15
美國海關官員們和大陸大樓下面站著的保安質量差不多, 可權力可大了多了。再攤上個新來的覺悟高的, 那稍有點不同尋常的情況,你就死定了
回復 舉報 [ 44樓 遊客 (96.226.x.x) ] 發表於 2016-4-28 13:04
43樓, 俺不能走,俺走了你媽你妹你老婆怎麼辦?
回復 舉報 [ 43樓 豪乳 ] 發表於 2016-4-28 12:04
那就滾回大陸吧。那是你的狗窩呀。 為什麼賴在西方文名國家裡。
回復 舉報 [ 42樓 遊客 (104.226.x.x) ] 發表於 2016-4-28 11:37
本人就是B1簽證,這個雞吧小編純粹在這裡扯雞巴蛋!
回復 舉報 [ 39樓 遊客 (66.108.x.x) ] 發表於 2016-4-28 09:48
很多華人簽證變移民,人家肯定要提防,不然五毛都來拿美國福利當人家是笨B,自以為聰明來生孩子拿免費醫報結果現在人家看到孕婦就馬上遣返,這個人不是逗留時間,而是移民官認為他想移民,海關移民官的權利很大,可以憑自己的判斷取消對方簽證,當然,華人只要接受逮捕就可以留在美國,然後請律師保釋,有些華人出這一招,丟盡中國人的臉。
回復 舉報 [ 38樓 遊客 (108.93.x.x) ] 發表於 2016-4-28 09:40
該死,這種人要罰5年內不能入美國!
回復 舉報 [ 37樓 遊客 (199.227.x.x) ] 發表於 2016-4-28 09:32
[ 2樓 遊客 (149.142.x.x) ] 發表於 2016-4-28 01:02 美國也是矯情。既然給了人家簽證,人家只要在規定的時間離開就可以了。然後再進來,也符合你簽字的規定。。。。。。。。。。。。。。。。。。。。。。。。。。。。。。。。。。。。。。。。。。。。。不是矯情不矯情的事, 而是全世界通用做法。霉國還算是客氣的了, 給你一呆就是半年。 你去搞個歐盟簽證試試?不要說十年多次往返的了,就是給了簽證,一次最多也只能在半年裡最長待90天。90天出境后, 不能第二天再入境,而必須等過了下一個90天, 才能再入境。
回復 舉報 [ 36樓 遊客 (108.93.x.x) ] 發表於 2016-4-28 09:28
該死,他在鑽空子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100.9.x.x) ] 發表於 2016-4-28 07:41
可憐的15樓,如果你在美國那麼不好還不如回去,如果你在天朝那麼好,何必翻牆來關注北美的事?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76.250.x.x) ] 發表於 2016-4-28 07:22
美籍華人辭工回國照顧重病老媽三個月零幾天,由於不知道除了有簽證外還要到當地公安局登記暫居證,被罰了$500,六個月的簽證要在三個月時出境激活或任罰$1000,由於老媽生命垂危旦夕,只好選擇後者,刻骨銘心的故事還很多,說起來都是痛!
回復 舉報 [ 31樓 遊客 (108.56.x.x) ] 發表於 2016-4-28 07:17
豬就應該回到豬圈待著。
回復 舉報 [ 29樓 遊客 (69.114.x.x) ] 發表於 2016-4-28 06:36
一切在海外的都是賤人?你們家主子的姑娘也在紐約,五毛狗不知道?
回復 舉報 [ 28樓 遊客 (108.29.x.x) ] 發表於 2016-4-28 06:34
可憐的15樓,如果你在美國那麼不好還不如回去,如果你在天朝那麼好,何必翻牆來關注北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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