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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惡魔是由上帝製造的嗎 - 回復Paullian 弟兄

作者:andrewjag  於 2007-11-1 13:3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我的回復彙集|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原貼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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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andrewjag 在 2007-10-31 21:29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看了你在這版里的很多回帖,發現你是很愛思考、很有靈性並很愛追求的人。所以想在這裡與你分享一些我在信仰道路上的心得。

在討論信仰問題的時候,需要有幾個前提,前提明了了,問題就容易說清楚了,否則會越繞越糊塗。
我信仰上帝!您可能信佛。儘管這裡面有巨大的不同,我還是儘可能說的簡單明了一點。
每一個人其實都有信仰,只是信仰的對象不同。
我信上帝;你信佛,拜偶像;有人信自己「什麼都不信(通常是無神論,他們其實也信,如:猴子變人云雲)」;還有人只信錢.....

我的信仰有著幾個基本要素(不是全部),而我的信仰也並不是因為這幾個要素而形成的。但是這幾個要素在我的信仰的路程上面給了我很多的幫助,尤其是在世界觀和宇宙觀方面,我現在貢獻出來給大家分享:

1、完全 VS 不完全:上帝是完全的(即:100%)!
      如果有不完全,相對的就一定有完全。
      沒有人是完全(即100%)的,儘管我們都嚮往完全(完美),所以就有『人無完人』之說。完全是人類自身達不到的夢想,從這個意義上講,一個人就是一生 修行,也無法達到。因為哪怕人99.99999%接近完美,那0.00001的缺陷也使人成為100%的不完美,一生的功德從此化為烏有。
基於這一點,我相信人要至善至美就需要上帝的幫助而不是自己的修鍊。
例如:聖經約翰一書4章8節說:"上帝是愛",這說的是上帝造人是出於愛,這是人類存在的唯一理由。上帝如果不愛我們,我們就不會存在了。
人類一點都不可愛,每個人都犯罪(不完全),不配被造成這樣(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羅馬書3章︰23節』)。但是上帝還是愛我們,不希望我們因為罪的緣故而下地獄。
人間是沒有100% 的愛的,只有在耶穌(上帝的愛)里我們才得以完全。

2、無限 VS 有限:上帝是無限的!
      有限是一個我們都了解和承認的實事,與之相對的是我們看不見卻能夠感知的  無限;
      崇拜任何有限的事物,其信仰也是有限的。比如:拜泥胎偶像金錢甚至自己...等被造之物;
      我們之所以信仰,是要讓有限的靈魂進入無限天堂之中(您可能也是這樣相信的)。
      這樣做的前提是:有限自己是無法成為無限的,必須有來自無限的力量(上帝的大能)才能帶我們進入無限。
      無限的另一個含義是『無』,有限則是『有』。作為有限,我們的宇宙來自於『無』,因一個科學無法解釋的大能(大爆炸)從無到有而來。
這樣我們也是『有』,因此沒法自行和『無』打交道。比如說你問一個科學家在研究什麼呢,他回答說:Nothing or Empty & meaningless (無或者虛無)那你只能認為他什麼都沒研究了。比方他要造一輛汽車,而卻沒有任何材料,他就無從造起。這裡材料是「有」,汽車是「有「, 從「有「到「有」,雖然困難,我門也還有可能造;而從「無」到「有」則是毫無辦法了。

3、永恆 VS 短暫:上帝是永恆的!
     永恆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沒頭沒尾』。短暫則是『有頭有尾』,通常的形式為『時間』。
     我們現在的科學研究已經有證據證明:時間是有開始的,因為有開始就會有結束。這樣我們的地球、太陽、銀河甚至宇宙有一天都會消失。
     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也就是永恆的。我們的靈魂若想進入永恆,也需要和上帝建立關係。

你不一定認同我的話,也不一定要認同,畢竟你的信仰是你的選擇。
但是我相信你在信仰及人生的過程中 也是在追尋 完全、無限和永恆的。因為不這樣,就是不完全、有限及短暫,而你和你的生命已經在這三個範疇裡面了。

那麼,接下來你就要問自己一個問題了:您靠自己的修鍊、積德,能不能從不完全、有限和短暫進入 完全、無限和永恆呢?如果回答是:能! 請你繼續修鍊。如果回答是:不能! 那麼你要靠誰呢?是靠你自己親手雕塑的佛像或其它遠遠大於這些偶像的什麼能力嗎?

另嘗試回答一下下面的問題:

QUOTE: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7-10-19 22:46 發表

瘋子跟騙子本身思惟就不正常.......難到您認為瘋子想的善才是善?

1、瘋子是因為疾病而思維不正常,且視病情的輕重而不盡相同;
2、騙子行騙是因為內心的犯罪動機而引發了欺騙這個行為;

這兩者間沒有可比性。瘋子想的善也不一定是善;騙子的思維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很正常,也是因人而異。

再說善惡。
我想這世上本沒有善和惡,是人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以後才出現的。

我的領受,世上只有兩件事:
1、該做的事,和
2、不該做的事情。

譬如:我看見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我上前扶他起來,帶他治傷並送他回家...我這樣做並不是在行善或做好事,而是在做我應該做的事情,是盡作為人應該盡的本分;如果我不這樣做,那我就是不僅本分,是不應該了;
甚至我在幫助了人以後誇耀自己都是罪惡,因為我做事的目的已經不是幫助別人,而是誇耀自己,性質就變了。

這就好像醫生救人不是行善,而是職責,作了也沒什麼可誇耀的;反而見死不救就是失職了。

同理:所謂積德行善不過是 做我們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談不上善和德,也沒什麼可誇耀的。而不這樣做就是失職、作惡了。所以,積德行善並不能使我們更潔凈、公義一分一毫,反而可能在我們誇耀的時候導致我們自以為義,並因此更加墮落了。

所以聖經裡面這樣說:我們是『因信稱義(羅馬書5:1)『 而不是因著行為稱義,因為不管我們怎樣努力,作了多少,我們還是會因犯錯誤(犯罪)而不完全了。

很喜歡這樣的討論,不到之處,還望指正。

謝謝你

也向楓葉兄 和斑竹老頑童兄問候

祝你們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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