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易經研討(21)

作者:shen fuen  於 2014-1-26 11: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緣|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4評論

易經研討(21)

shen fuen

《噬嗑》卦、《賁》卦
噬嗑卦卦《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震下離上,雷威電明,口頤中有物曰噬嗑,用刑之道,威明相兼。先王嚴明刑罰,整頓法令,以服民心。
噬嗑 卦二十一【原文】
(震下離上)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昔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干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石頭譯文】
噬嗑:震卦在下離卦在上,木火通明,雷電呈威,亨通,用刑獄有利。
初九:刑之初,腳鐐(屨校)傷趾,無害。
六二:刑具刮破皮膚,傷鼻子,無害。
六三:吃了臘肉,中了毒。小有難,無害。
九四:啃肉骨頭干,得了赦免金矢,艱守貞元有利,吉祥。
六五:吃肉乾,得黃金,守貞元有危厲,無害。
上九:戴枷具傷耳,凶。
*六五爻以噬嗑之無妄看得黃金,貞厲無咎。上九爻象為何校滅耳,以噬嗑之震斷,凶。
《易.噬嗑》為獄訟之象,其九四爻得金矢,六五爻得黃金,即謂獄訟得直而歸其鈞金束矢也。
鈞金束矢:銅三十斤,箭一束。古代獄訟雙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堅,矢者取其直。及斷,勝者官司還其金﹑矢﹑敗者則沒入。《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

賁卦卦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離下艮上。賁,一字多義,視象而定。案情錯綜複雜,可這可那。君子應引以為鑒明察各項政事,不要輕率地折獄斷案。
賁 卦二十二【原文】
(離下艮上)賁: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六二,賁其須。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上九,白賁,無咎。

【石頭譯文】
賁:賁卦下卦為離,上卦為艮。亨通。小有利於出遠門,仕途。
初九,賁,飾象。腳上有飾物,下車步行而上。
六二,須上著色。
九三,穿著儒服,永守貞元吉祥。
六四,一群人穿著如白幡,白馬飾有羽毛。不是盜寇,是婚嫁之事(冥婚)。
六五,賁,墳象。墳在丘園隱處,戔戔的束帛懸挂,有吝,最終吉祥。
上九,白墳。整修墳墓,無害。
*離者,麗也,飾象。前三爻說的是一個儒生理喪的打扮。六五爻以賁之家人斷,終吉。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2

支持
1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3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4-1-26 12:15
shen兄研究得挺深的,解釋也好。  」君子雖有逸群之才,當虛懷若谷,受納眾人。「 這些教誨多好啊, 逸群之才的不少,受納眾人的呢?
回復 tsueict 2014-1-26 20:43
'君子雖有逸群之才,當虛懷若谷,受納眾人。'  It is more true for us in living, and (need more) on 'wang lao' today!
'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it is difficult in general (including Sages, may be).
回復 leahzhang 2014-1-27 08:58
我的古文底子很差,基本上不懂。不知所云也!
回復 Djogchen 2014-1-28 19:37
感其舌(終於親吻了)。
石頭可為創易文革之先河!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16:5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