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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蹄》

作者:chico  於 2011-10-8 03: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書刊摘錄|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2評論

原文: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齕(hē)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台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luò)之,連之以羈縶(zhí),編之以皁(zào)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飢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jué)飾之患,而後有鞭筴(cè)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zhí),圓者中規,方者中矩。」

譯文:

馬, 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吃草飲水,翹足跳躍,這都是馬的真實本性。縱使有高台大殿,對它也毫無用處。到了伯樂出現,說:「我善於管理馬。」於是用烙 鐵燒它,剪它的毛,削它的蹄,烙上印記,絡首絆腳把它拴起來,編入馬槽,馬便死去十分之二三了;然後又使它挨餓,使它挨渴,使它驅馳,奔跑,以訓練它;又 修飾它,使它前頭有口銜鑣纓的禍患,後頭又有皮鞭竹筴的威脅,這樣一來馬就死掉大半了。陶匠說:「我擅長陶制黃土,能使圓的合於規,方的合於矩。」

願文: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 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

譯文:

木 匠說:「我會削木頭,使曲的合於鉤,使直的合於繩墨。」陶土和樹木的本性,難道就是要合於人為的規矩繩墨嗎?然而人們世世代代稱讚說:「伯樂會治馬,陶工 木匠會製作粘土和木材」。其實,治理天下的人就如治馬治土治木一樣有傷害事物本然天性的過錯啊!我認為真正善於治理天下的人不應如此。老百姓有自然的本 性,靠紡織穿衣,靠耕種吃飯,這是人們的共同本能,渾同自然萬物而無偏私,這就叫「天放」(放任於自然)。故真正的盛世,人們行為天真笨拙,純樸無心機。 在那個時候,山中沒有路徑相通,水中沒有舟船橋樑;萬物眾生,比鄰而居;禽獸成群,草木滋長。在那裡野生禽獸可以如家養的一樣牽著遊玩,鳥鵲之巢可以爬到 樹上去窺望(而鳥不驚)。

原文:

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mó),怒則分背相?。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yīn)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伯樂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qǐ)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zhì)(qǐ)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此亦聖人之過也。

譯文:

馬生活在陸地上,吃草飲水,高興時交頸相摩,發怒則背對相踢。馬所曉得的僅是如此。等到加上了車衡頸扼,裝上了額前佩飾,從此馬就知道了折毀車衡上的附件、 彎曲脖子掙脫扼頭、抗擊車蓋、吐出口勒、咬斷籠頭。使馬變得狡智而差不多跟盜賊一般,這是伯樂的罪過啊!在上古赫胥氏的時代,人民安居而無所作為,悠遊而 不知何往,口含食物而嬉戲,吃得飽飽的到處遊逛,人民的智能不過如此。等到聖人出現,用禮樂來屈折人們,用以匡正天下人的行為、心態,標榜仁義來安慰天下 人之心,從此人民開始奔競於智詐,汲汲爭利,無法制止。這就是聖人的罪過啊!

摘自王桂蘭老師的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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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jiandao 2011-10-20 01:59
在上古赫胥氏的時代,人民安居而無所作為,悠遊而不知何往,口含食物而嬉戲,吃得飽飽的到處遊逛?老兄,中國古代文化有一定的價值,但畢竟是農業文明的落伍的東東了~~~
回復 chico 2011-10-20 10:47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那個時代,哪個國家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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