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報道,國務院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
27日晚8點,重慶市長黃奇帆和該市國土、財政等官員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重慶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進行新聞發布。作為國家首批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重慶定於明日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工作。
同時,上海也宣布,28日起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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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市長黃奇帆27日宣布市長令,作為國家首批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重慶定於1月28日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工作。
黃奇帆說,重慶房產稅的徵稅對象包括:對於獨棟別墅,不管存量房還是增量房,均要徵稅;對於房價達到當地均價兩倍以上的高檔公寓也將徵稅;此外,對於在重慶無戶口、無工作、無投資的三無人員在重慶所購房產,購買兩套以上住房的從第二套開始要徵收房產稅。
關於房產稅的稅率,黃奇帆透露,對於房價達到當地均價2倍至3倍的房產,將按房產價值的0.5%徵稅;對於房價達到當地均價3倍至4倍的房產,將按房產價值的1%徵稅;4倍以上,按1.2%的稅率徵稅。
備受關注的上海房產稅試點細則27日「浮出水面」。上海市人民政府當日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從1月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辦法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即:對居民家庭新購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據介紹,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統計部門每年公布。
上海市有關部門負責人還介紹,試點過程中應稅住房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以一個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為例,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 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徵收房產稅。
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積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86.67平方米,已超過免稅標準,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上述標準的部分面積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積已超過免稅標準,則新購住房的全部面積,均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此外,上述辦法還規定了幾種退還、免征房產稅的情況。比如,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符合國家和上海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證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誰。
另外,持有上海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上海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上海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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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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