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在英國的芳鄰

作者:sensen79  於 2006-11-21 07: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我在英國租住在我大學語言課老師的一棟房子里,裡面一共有兩個芬蘭學生,我跟一個英國女人, M.

我們家裡的主要故事也要從M說起.她是一個擁有兩輛自行車跟摩托車的中年單身母親,打算從頭開始上大學,讀師範專業.初次見面都很客氣,我想,此人也是年過40的,有一個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女兒的人,怎麼也會比較好處.但是,她搬家后的第二天問題就出來了.這件事,據說,是她當著另外兩個鄰居的面,大聲疾呼,她來這房子里住,可不是來看小孩,做家務活的.

這話的確有點讓人下不了台,大家一直是各或各的呀.

事情遠沒有這麼簡單.之後的第三天,M寫了一封非常嚴厲的信去房東那裡,投訴說,家裡到處是垃圾-----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都是擺設.房東,也就是我的語言老師,那個氣啊.於是也就忘了對我的承諾,原來房東是要幫我把我積攢的課堂講議搬到屋頂存放的.可是我的整整一箱講議連同裝他們的文件夾跟文件擱都不見,從我住的房子里不見了.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去M那裡替房東傳話,意外的發現了我的文件夾跟文件擱, 都靜靜的躺在M自己的桌子上.但是裡面當然沒有了我的筆記跟講議. 我當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在英國,我還從來沒有見過會去拿人家這些舊文具的人.我想,我一定是看錯了,可是同去的其他鄰居當時就問我了,'那不是你找不見的東西嗎'

怎麼辦,看來,我是沒有看錯,但是這就表示,我的鄰居M做了很不應該的事情,我如果貿然揭發,肯定會影響鄰里和睦.於是我當時並沒有吱聲,而是去多方詢問了有經驗的人的意見.當晚,我還是很忐忑,不知道我去問M, 她會怎麼做答,要是我的話,很可能會無地自容.我以為,心同此理.

但是M是有經驗的人,她說'我看見它們在一個角落裡放著,以為沒有人要了,就拿了'聽上去好像合乎情理,誰讓我那房東忘了她的承諾了呢.實際上,在一個合租的房子里是沒有沒有主人的東西的,這也是常識.我不好多說,打算拿回東西就走,可是M又說,'你的夾子,我沒有看見'雖然東西就在她面前,我理解為她已經毀了我的筆記,所以沒有辦法承認,還替她擔心,以至於她要'借用'我的東西一段時間,也沒有拒絕,因為,中國人的想法是我讓你一寸,你就不好怎樣了吧.

我們家的M又給我扎紮實實的上了一課.之後,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裡,她大聲呵斥我說,廚房裡有太多中國人的東西,雖然幾乎都不是我的,是一個不在房子里住,但仍租房子的中國學生的東西.我於是就給M解釋了,她說,她不管,反正是中國人的東西,要我拿走.我也火了,就說,那些不是我的東西,我是沒有權利去動別人的東西的,再說,在一個屋檐下生活,為什麼不可以多互相體諒照顧一點呢.
M說,'這裡是英國,不是中國,別拿你們中國的文化來套我.'

她冷笑著,我家的另外兩個鄰居趕緊逃回自己房間去了.
這是要打架,我意識到,是我最不愛的事情,可是,也沒有辦法.我只好告訴她,'如果以你的邏輯,你也不可以擅自佔用洗衣房來放你的自行車'M把自行車豎在洗衣機上,那東西曾划傷過我.

M一聽,就大喊一聲'OVER'全速跑回她自己的房間,碰的把門鎖上了.

之後一段時間,她只是安靜的把公用的東西馱走,或者交給她女兒拿走,我也沒有言語,因為不願意管閑事.M到聖誕節前也安靜了一陣,後來我才知道她是想要她的男友到我們租的房子里來住,不想讓我們給她男友為難.
可是她一送走她男友,就開始報仇了,我是第1個靶子.那是1月1號的晚上,我以為家裡沒有人,因為都回家過聖誕節,或者出去度假,打算洗洗衣服.可是我剛從洗衣房走到客廳,家裡的電閘就跳了,我聽見M在她的屋裡,(在她屋裡有電閘開關),我猜到可能我吵到她了,就擦著黑回樓上自己的房間去了.因為太黑,險些跌下樓.第二天一早,M拉回了電閘,洗衣機就開始工作了.這可不得了,她像一支火箭,飛到了樓梯口,我當時正在喝早茶.'你XX, 滾下來把你的洗衣機關上'

我差一點嗆到,這已經是早上了,沒有理由不可以做自己的事情啊.就沒有理她.
這位人士也不是等閑之輩,又拉了電閘.我怒了,這叫什麼意思.
我去找她,她告訴我,屋子裡都處是中國人的東西,她沒有生存空間,顯然是來報上次的一箭之仇的.我於是把我的小櫥給她看,只有她用的地方的一半大,我問,'願意換嗎'
她急忙另找話題.
她說,她拿我的東西是理所當然,因為誰叫我把東西沒有放在自己的屋裡呢.可是,鍋碗瓢盆一類應該怎麼放在卧室里呢.我想不出,而且所有的人,不僅僅是我,都需要它們,都在用啊.我就問她那她不也在用嗎,於是M宣布既然我願意讓她用,那麼就也是她的東西,她可以隨意處置.我嚇的差點掉了下巴.
我就只好問她,'你把自行車也放在共用的地方,是不是你的車子也就屬於我了呢'
M又一次逃進她的屋子,大喊'我聽不見你,我聽不見你'
一個43歲的成年人說這種小孩的賴皮話,你還能說什麼呢

第二天,我把我的東西都搬回了自己的屋子,一來不願意再跟M講講,二來,也不想給房東惹事----M一早就去向房東投訴我了.結果我那兩個芬蘭的鄰居回來一看,當然找不到做飯的工具了.M乘機又添了一番話,家裡開始沒有安靜的日子.我於是想,反正房東也要賣房,大家也住不了多久了,我裝看不見M算了.
可是M並不這樣想,於是,在我的碗出現了玻璃喳,我放在後院的自行車胎被大頭釘扎破,化凍的肉被扔去淋雨.等等等-----每次房東都安慰我說,必然是事故,怎麼會有人這麼壞呢.只可惜事故出現的頻率太高了.最近她也跳到台前---禁止我做早飯,我當然視她為空氣了.

這個鄰居,最後弄的不在一處住的房東也受不了了,只好下最後通牒,要她上個月必須搬走,但是M大聲宣布:'這裡是我的家,我是絕不走的'

所以我們家芳鄰的故事成了一部標準美國肥皂劇,恐怕結束的日子還早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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