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個星期,電視報紙收音機充斥著對兩年前的一起謀殺案審判的報道。
Mohammad Shafia和他的小老婆以及兒子涉嫌對大老婆和三個女兒的謀殺在安省法庭開審。經過審理,判處三人一級謀殺,終身監禁,二十五年不得保釋。
這是一起家庭名譽謀殺案。默罕默德的三個女兒,死前分別為19、17和13歲,因為不聽話,不恪守伊斯蘭婦道,為了家庭的名譽,這三個傢伙大義滅親,毅然決然地殺掉了三個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他的大老婆也該死,不但和二老婆吵架,而且想著離婚,搬出去住,自己掙錢養活三個女兒。
這是這幾年來發生在我國的多起家庭名譽謀殺中的又一起,肯定不是最後一起。
這幾個人經過多方考察,藉助網際網路,確定了謀殺方案。在09年夏天,假借去尼亞加拉大瀑布遊玩的機會,先將四人淹死或者弄昏,然後把她們放在車上,啟動汽車,準備讓車自行駛入河中。可是幾個愚蠢的傢伙,設計的方案漏洞百出
1、選擇地方不當。他們沒有選擇地勢較高處,讓車藉助重力就溜進河中。車子遇到坎,由於速度不足,停了下來,結果他們只好用另一輛凌志車把尼桑推入河中,留下了痕迹。
2、他們把檔掛在一檔。其實自動擋的車就是掛在D擋,也同樣是逐級自動加檔。沒有人在正常駕駛時會使用一擋,因此這漏洞很明顯。
3、他們把駕駛座椅向後傾斜。駕駛座椅後仰,那是用來睡覺的,不是開車的。所以這幾個傢伙腦子不是一般地殘。
4、最重要的是,當車子遇到坎停下過不去,這幫傢伙不知怎麼想的,竟然熄火,沒有重新啟動車子。沒有啟動的車子自己怎麼能掉到河裡?
於是警察當然就鎖定目標,在他們家裡安裝了竊聽器。然後用個小技巧就讓他們漏了底,儘管他們用阿富汗土話說,可警察能找人翻譯呀。
報上說,這家人住在我們這個區,我就搜索了一番:找到了一張當地報紙拍攝的他們家的照片,看到了街名,然後順著這條街一段段地搜過去——當然不是自己親自去,是用google街景,我找到了那棟房子,天哪,就離我們家不遠,去超市時總要路過,太可怕了。

也許這是一張google街景里的截圖,照片里的那個上台階的人有可能就是那個殺人犯的兒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