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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穩定中國房市

作者:mm021  於 2007-11-23 14: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徐 東 來  weabmw@gmail.com
於07年11月23日

中國的住宅市場現在面臨的已經不再是房價高不高的問題了,而是如何避免房市對經濟產生過大的衝擊。房價是否合理,我不太想多說,大家繼續見仁見智吧。但有一點應該是相同的,那就是沒有人願意看到房市的崩盤,這可能導致的危機實在讓人不敢想象。我這裡主要還是談點對現在房地產市場的一些可行性政策建議。

先得明確下我們的國情:1.中國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2.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但在住宅保障問題上政府職能沒有達到相應的作用;3.居民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70年;4.住宅來源的種類具有多樣複雜性;5.房市引起的社會分化(對立)問題日益嚴重...

基於前兩條任何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權享受基本的建(住)房保障。房子不可能是空中樓閣,必須建在土地上。因此也就等價與任何公民都有權享受基本的建房用地。因此我們完全應該建立相應的制度,保障每個公民基本的土地或住宅面積。兩者的效果應該是類似的,具體的採用什麼方案可以廣泛徵求民意。因為用住宅面積來討論會比較方便,我以下就以保障基本的住宅面積談談一些設想。

第一招 建立國家住宅保障補貼
第一步 預案
要確定這個基本住宅面積,應該在人均15-20平米左右。因為建築行業的產能有限,而我國的住宅離大規模的輪替階段也還有較長一段時間。初期的基數應該設相對小一些,暫設為人均12平米。
第二步 準備
建立配套的金融制度:政府建立土地轉讓金專用帳戶及相應的個人帳戶;完善並透明相關的統計信息。
第三步 實施
①制度建立之後,購買第一套住房者按當地當年平均房價(元/平米)*12*需補貼人數,予以保障補貼。
②制度建立之前,購房者按購買第一套住房時的平均房價(元/平米)*12*需補貼人數(可設立下限),予以保障補貼。提取現金要計折扣,可設立一定兌現年限,期間享受優惠利率。可用於抵扣即將開徵的物業稅或所得稅。
③困難家庭,該保障補貼可用於繳納房租。
④如從未享受過保障補貼者,年滿60周歲(待議),可以一次性獲得現金補貼。
原則,每位公民一生享受一次保障補貼(建議成年(>18周歲)才可以享有)。價格基準針對購買第一套住房時而言。
細則,外來人口購房,應該同居住時限掛鉤。設以一年一平米計,滿保障基數后,才可以享受保障補貼(或可分期)。如果政府有財力,不排斥對本地人口提供更多保障。
潛在的問題是該措施所需要的資金較大,不過相對與政府已收取的資金來說並不多。如果前期的資金使用沒有節制,導致基本沒有節餘,那公車少用點,辦公樓停個幾年不造應該也就夠了。

這符合取之於民,用之與民的最基本財政原則。以上措施若能得以實施,會有以下積極作用:
在現行房價下,即使是中等收入者也有了置業的可能;更多人能進入住宅市場,緩和住宅保障問題而引起的社會積怨;高位房價甚至可能財富的二次分配一種合理化方式;促使房屋配置趨向公平,降低投機者的興趣,用積極的市場需求來改變消費環境;簡約戶型(50平米以內)也將自動打開市場,並有了參考的指標,對戶型的引導會比原先的硬性規定效果要好;空置率將明顯下降(或將分割成小戶型出售);銀行潛在的壞帳風險也可就此得到減輕;迫使政府降低對住宅土地財政的依賴;還可能抑制住一直以來宏觀調控控制不了的投資過熱問題。

這是房價可以保持相對穩定,而又能較積極解決我國住宅保障問題的方法。而且通過保障面積基數的調整,可以逐步擴大受益人群,是個漸進低風險的改革手段。

當然這裡存在一個邏輯問題,政府出租的是土地,他所應該提供的保障也應該限於土地。不過鑒於地價和房價之間通常有一定的換算關係,所以我用房價來做表述,以求讓大家更直觀地理解。如果以土地面積來衡量,將促使政府更精細地使用土地,也有望提高住宅市場整體的容積率,緩解人多地少的局面。

以上是為我對中國房市給出的第一劑配藥。這個第二劑配藥其實是前面的延續,應該放寬小戶型住宅的交易及置換門檻。建議購買小戶型住宅(針對個人第一套住宅而言)到了一定年限后(如十年),進行交易或置換,除了適當手續費外,免征交易稅。可預見,這個戶型面積的設定將有效引導住宅市場的良性消費。

第二招 開徵暴利稅
房地產到底是不是暴利行業,我不予置評。大家完全可以從那麼多企業和資金湧入此行業,看出些端倪。記得以前我們房地產有個任大亨曾經放言「房產品牌就應該是具有暴利的」。雖然他很快就否認了這一說法,但這不妨礙我們順著這條思路接著往下想。他解釋到他認為房地產暴利的渠道主要有『一是,錢權交易;二是,通過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三是,在原來過分依賴銀行貸款的環境下,以低成本或者無成本開發、擴張;四是,開發特殊產品時獲得高額利潤』等四種。我們完全可以順此線索,對牟取暴利的公司開徵暴利稅。這期間政府需要更加清晰相關的成本,並予以監控。
這一則促使政府和開發商更加關注自身的社會責任;二則可以減少土地轉讓中的私廂授受,充裕政府的土地轉讓金帳戶。

第三招 開徵物業稅
這方面內容大家也討比較多,有不少好的建議,就不多說了。我認為需要注意兩個原則:累進和公益。其中累計有區別的計算方式是關鍵。作為生存權的基本要素之一,某人購買多套住房必然意味著會有其它人的購房需求受到限制,那麼以更高的水準進行徵稅完全應該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政策。從長期的角度來考慮,我還認為要是堅持現在的土地所有制及使用方法,那麼還需要早日用合理的價值評估將房產和地產脫鉤。


這就是我給中國房地產市場開出的藥方,有效期一年,歡迎選用!既然都已經說了,那麼諮詢費也不打算要了。好人做到底,附贈公開建議一條:千萬別請證監會的尚主席去央行!要是他拿出開發股市的熱情來開發央行,那可就有一大台好戲看了。

註:部分節錄於《從周正龍想到包宗華》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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