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長期以來對虛擬貨幣嗤之以鼻。稱比特幣是龐氏騙局,除了洗錢和犯罪之外毫無經濟價值。最近克魯曼再次出手,在紐約時報刊文稱比特幣是「scam」。其目地顯然和民主黨內的政治動向有關。民主黨大會即將召開,以麻省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為代表的團體在爭取支持,想把「反虛擬貨幣」作為基本政策寫進黨綱。
克魯曼的學術地位加上把比特幣與共和黨的候選人川普和萬斯划等號,他的言論自然備受關注。
但是作為一個學者,克魯曼對比特幣的評價似乎並不合理。就拿龐氏騙局的罪名來說,中國話叫做「拆東牆補西牆」,從小騙局開始,不斷用越來越大的騙術去填補越來越大的金融窟窿。相比之下,比特幣並沒有誰去欺騙誰,至少在技術層面如此。演算法公開,去中心化,連交易記錄都是公開的。至於持有者為什麼要購買,為什麼想持有,或為什麼要拋售,都完全取決於個人的意願。這和郵票集郵一樣。那張小紙片可能一文不值,也可能價值連城。雖然其價格可能被媒體哄抬,形成價值泡沫,甚至在交易過程中出現不法行為。但其本質並不屬於龐氏騙局。它的價值定位取決於公共信念和社會信心。
作為經濟學家,克魯曼不可能不知道商品價格泡沫和龐氏騙局的區別。龐氏騙局包含兩個要素:承諾和欺詐。以集郵市場和收藏品市場為例子,只要公平地交易真實的物件,就不存在承諾和欺詐。但如果物件被拿來當作抵押物,「承諾」價值回報,由此衍生的二級金融市場就具備了承諾的要素。一旦再加上欺詐性的操作則形成了龐氏騙局。作為一種金融犯罪,龐氏騙局可以搭建在任何商品之上。從17世紀的法國鬱金香,到2008的房貸危機,只要可以激發價格泡沫,都可能被資本市場里的有心人拿來搭建龐氏騙局。被人用來搭建龐氏騙局不等於商品物件本身是龐氏騙局。收藏品市場可能出現泡沫但收藏品不是龐氏騙局,同理比特幣也不是龐氏騙局。
再看比特幣被不法分子當作洗錢和從事其他犯罪的工具一說,其實和被扣「龐氏騙局」的帽子一樣,也是污名化的政治操作。鍋碗瓢盆也常常被人視為助長肥胖的罪魁禍首,何況棒球棒同樣也會變成犯罪兇器,比特幣當然可能會被人用來做某些不法的事情。但是這不是比特幣的錯,且不說人類的發明創造,哪一樣沒有負面的作用,哪一件不能被用來做壞事?克魯曼的說辭有意無意地模糊了罪行和犯罪工具之間的區別。其實只是迎合了人們以偏概全的心理。
至於說到比特幣沒用處的問題,倒有點像酸葡萄悖理。其實用和沒用,就如同爭論郵票和廢紙片。二者用途的差別原本就是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的事情。不喜歡的人不要去碰它就是。就像對一個不討你喜歡的女孩,你不要去撩就是。沒必要去罵人家醜,嫌人家臟。更不該因為人家嫁了大戶,就詛咒她當婊子,污她是個罪犯。
民主黨已有大佬聯名致信黨代會,不要把虛擬貨幣政治化。為選民多做實事,不要搞標籤化的口水攻防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