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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林奇案錄第三部之歌星之死: 第二十五節

作者:Bafeng  於 2025-3-7 10: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雙林奇案錄|通用分類:原創文學

雙林奇案錄第三部之歌星之死

作者: 八峰

 


第二十五節


 

啊?是你們——幾位警官找我有什麼事嗎?」丁娜定睛一看、原來是周源、呂建平和定國。她吃驚地看著三個突然出現在面前的便衣警察、神情頓時緊張了起來,夾著香煙的手指也似乎變得僵硬、竟忘記了彈掉煙灰——她感覺到了事情有些不妙。

偵探沒有理會丁娜對他們突然出現在房間里所表示出的驚訝、毫不客氣地坐在了側面的沙發上:「丁小姐,原來你跟西南實業集團的楊浩先生還這麼熟悉,他竟然親自送你回來——你們之間有什麼生意或者業務上的關係嗎?」

「啊——你問這個是什麼意思?楊先生正好碰到了我,讓就我搭他的車回到酒店,這有什麼不妥嗎?」丁娜答非所問,她柳眉一蹙、以守為攻起來。

「嗯,我們對楊先生剛才在車上交給你的東西很感興趣,請丁小姐拿出來讓我們看一下吧。」偵探身體前傾、鷹一般犀利的目光盯住了女人的雙眼。

「東西?什麼東西?楊先生在車上沒有給我什麼東西。。。」丁娜目光里閃過了一絲驚慌,兩隻手也下意識地抓緊了手上的坤包。

「丁小姐,如果你不配合我們調查的話,我們就只好搜查你這個皮包了!」偵探口氣變得冷峻強硬起來,他向身旁的兩個同伴使了個眼色。

不!你們不能這樣!你們憑什麼搜查我的小包?我犯了什麼法?難道你們警察就可以隨便搜查別人嗎?」丁娜尖聲叫喊了起來。

犯法沒犯法你自己心裡很清楚,不過現在呢——你是兩起謀殺重案中的嫌疑人,我們有權對你進行搜查和拘留!」呂建平早已上前一步、按住了女人的肩膀、伸手奪過了她手裡的皮挎包遞給了偵探。

丁小姐,你不用叫喊,我們可不是在隨便搜查你——你知道嗎?我們已經秘密監視和跟蹤你幾天了!從你第一次在芙蓉樓和西南實業與貿易公司的總裁楊浩在一起見面吃飯開始!」周源冷冷地看著丁娜說道、一面打開了那隻粉色的皮革挎包。

剛才還尖聲叫喊著狡辯的女經紀人一下子不吭氣了,她臉色蒼白、肩頭也微微顫抖起來。

偵探從皮包里拿出來了一個信封和幾扎人民幣現金。

 

「嗯,我想這些就是楊浩剛才在車上給的你兩樣東西吧?一件是這份上面有姚姍姍親筆簽字和押章的授權聲明正本;另一樣嘛就是這五萬元的酬金了;」周源揚了揚從信封里抽出來的兩張紙頁和大把現金:「嗯,這份授權聲明的內容和你給我們看過的那份所謂的續約合同大相徑庭——姚姍姍授權由蘇健的蜀光公司及其經紀人暫時代理她在中國大陸所有的演藝業務和相關收益的處理,生效時間為十月六日——也就是姚姍姍死後的第二天;上面有她的親筆簽字和私人押章;單憑這個授權聲明,姚姍姍就可以立即合法終止與你們天馬公司的所有合作、並轉走她在你們天馬公司的所有股份及相關收益,包括她唱片發行的份額與收益;這將會對你和你所代表的天馬公司造成極為沉重的打擊和巨大經濟損失!我想,正是因為楊浩手上掌握了這份授權書的正本,你才不得不與他合作、狼狽為奸、策劃實施了對蘇健先生的謀殺。」

你,你說什麼?我沒有參與任何謀殺!姚姍姍已經簽署了跟天馬公司續約的合同,原件就在我這裡;就算是姚姍姍事後反悔、又寫了這張所謂的授權書,大不了也就是想跟我們天馬公司打一場官司;誰輸誰贏都還很難說——用得著去殺人嗎?」丁娜一面抗辯、一面竭力使自己鎮定下來。

嗯,你說的是有道理,但前提是:姚姍姍已經簽署了與天馬公司的續約合同——我知道你手上有一份所謂的續約合同原件,我這裡也有一份你曾經給我看過的合同副本;可惜啊,經過我們的鑒定,你那份所謂的『原件』是一份偽造的、假的續約合同。」

假的?哼,你們有什麼證據說合同是假的?」丁娜冷笑了一聲。

 

哦,證據當然有,一共有四點;」偵探拿出了兩份文件:「丁小姐,你先看看這一份文件——廣州市公安局昨天轉發過來的,是你在事發后第二天發回到廣州市天馬公司的姚姍姍與天馬公司續約合同原件的複印件;首先,這份文件上簽字的筆劃字跡不符;我和四川省公安廳的筆跡檢驗專家都仔細檢查過你這份續約合同上的簽字,並與姚姍姍以往的簽字筆跡做了對比,一共發現了八處關鍵筆劃與原簽字字跡不符的地方,不符合率達到了百分之六十九!而在高倍放大鏡下,這八處關鍵筆劃的重複塗寫率達到了百分之九十五!用筆力道、運筆方向、頓划連接以及所用的簽字筆都與原簽字標本筆跡不同,系由他人偽造。鑒定結果在這裡,你自己可以看看;

第二:時間不合;我曾經問過你續約合同是何時何地與姚姍姍簽署的?你當時回答說是十月五日下午五點半鐘左右在酒店姚姍姍的房間里簽的。可是我們調查發現,姚姍姍那天下午三點半離開蘇健公司后,三點四十五分回到酒店,之後在她自己房間里沒有離開過,黃淑香一直同她在一起,在此期間你曾經於四點二十左右到過她的房間,跟姚姍姍談論續約的事情,但該期間內並沒有發生任何簽字的行為;而你隨後在五點之前就離開了她的房間;

第三:你這個所謂的合同正本上沒有姚姍姍的押章;雖然從法律角度上說合同上有簽字即可、並不需要押私人印章,但姚姍姍從來就有押私章的習慣——她平日連一份普通的書面聲明也要押章,更不要說是續約合同這麼重要的文件了;而且如果她真是在自己房間里簽署了你那份續約合同,為什麼不像往常一樣、順手拿出私章來在簽字旁邊押章?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姚姍姍當時已經公開表示了對天馬公司的不滿、多次對你表明合同到期后不會再與天馬公司續約,我們在姚姍姍房間里的垃圾桶里發現了你為她準備的、卻被她撕掉丟棄的續約合同副本,跟我們在她坤包里發現的這一份相同、你看一下——上面沒有任何簽字,但姚姍姍做了很多批註,特別是在幾處主要條款下面、都被她加上了批註意見、很多地方還劃上了刪除的橫線與問號,最後一頁空白處還被她用紅色圓珠筆寫上了「絕不!」的字樣;從姚姍姍所寫的批註內容上看,她對你準備的這個副本里的主要條款都極為不滿,批註的都是反對意見;而你給我們看過的那個有姚姍姍簽字的所謂續約合同正本,內容卻跟原來的副本基本相同,對姚姍姍很不滿意甚至用筆刪掉的地方一個字都沒有修改;事發當天姚姍姍和蘇健一起吃午飯時,親口告訴他將不再與天馬公司續約、要求蘇健的蜀光公司暫時幫她代理業務,態度堅定決絕,她怎麼會在下午五點半時突然改變了主意、在你這份內容毫無修改的續約合同上面簽字呢!?」

聽著偵探的敘述,丁娜咬緊了嘴唇,她臉色蒼白,低頭沉默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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