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在家五年,我已經寫了幾十萬字的小學生作文。老公看我喜歡寫字,早在幾年前就扔給我一塊硬骨頭啃。你能不能把咱們留學的故事,寫個長篇小說出來?你讓我當男主角,順便再多給我配幾個女搭檔?
鼓勵我寫留學小說,老公說的確實是真話,後面幾句是我瞎編的。呵呵,如果想寫小說,不會編怎麼能行?挺好的事,只要一變成字兒,我就會不知不覺地沒正型。這毛病,我總想改,卻改不了。
在當年留學的小城,我們見證了難忘的青春歲月。一幕幕,一天天,彷彿就像在昨天一樣。今生太多的故事和太多的感慨,都來自這個不起眼的小城。這些心緒,恐怕餘生將不會再有。
在網路時代,再現青春的一種廉價方式就是用文字做夢,大家再一起重回昨天。老公把這個任務交給我,他也應該有這樣的心愿於其中。這個心愿,我們在長途旅行中聊過,在公園裡一起構思過。
寫小說,真的是應了那句話,看花容易繡花難。去年我寫了一篇一萬多字的小說處女作,我累得差點兒沒吐血。不是活兒累,是我自己的傢伙兒事不靈光。除了筆拙,我還發現,我只會做磚頭,我還不能遊刃有餘地蓋大樓。
寫小說像蓋高樓,需要磚頭和圖紙設計。與之相比,寫博文就像單純用泥土做磚頭一樣。一篇一篇的習練,一點兒一點兒學會敘事的技巧,希望會有水到渠成那一天。萬丈高樓平地起,沒有磚頭做保證,一切都是白扯。
博客的好處是,自己寫的破東西,可以隨時得到讀者的評語。遺憾的是,自從來到貝殼村落戶以後,我在國內的博客,已經被我漸漸疏忽。除了時間不夠,我發現,和海外博客相比,國內博客的速度太,太,太慢了。時間就是金錢,我實在沒耐心再和蝸牛賽跑了。於是,我國內的博客經常鬧飢荒。
我一偷懶不要緊,國內的一位叔叔有意見了。我與這位叔叔素不相識,但他的兒子與我同城。他通過我文章的內容推測他的公子一定認識我。叔叔就是偉大,他的推測完全正確。這不,在昨天的聚會上,WH看到我連忙向我揮手。哎,前幾天我給我爸打電話,他讓我問問你,你最近博客怎麼更新得不勤呀?
哈,我天天在海外的貝殼村種地,哪有時間再回國內的博客找蝸牛去?至於有一些海內外網站為我註冊ID,並批發我的文章,我是無力干預的。只要各位老大別用我的筆名替我說話,你們用就用吧。我在網上,幾乎只在倍可親海外華人俱樂部發言。其它的發言,都不是我。
對於職業作家來說,不管寫什麼,要有自己的靈感和計劃。我雖無能,也喜歡服從這樣的規則。所以,不管別人給我什麼骨頭啃,我只能蹣跚學步,一步一步慢慢學。別人的要求,儘管很合理,如果我暫時做不到,也只能如此。
我甚至想,如果我真能滿足老公對我的鼓勵和要求,寫好這部小說后,我可能會考慮重新就業去。人這輩子,不就是嘗試各種新鮮事物嗎。一旦經歷過了,還得重新回到原點。問題是,猴年馬月我才能寫出來呢?
對這部小說,我去年悄悄練了寫四萬字。好久沒打開那個文件了,真不知還有多少字能有用處。今天隨便找幾個字看看:
歲月雖然改變了我的容顏,小玉的面孔卻幾乎一變未變。還是那張黑瘦的臉,還是那雙清澈的雙眼。除了額頭和眼角上不易看到的細細皺紋,小玉像個不老的仙女一樣站在我面前。
「小玉,你知道我是誰嗎?」
.......
「小玉,你還記得你給我講過………你的故事嗎?」
.......
我走過去,上前拉著小玉的手,試圖喚回她的某種記憶。小玉仔細地看了我一會兒,眼裡突然流出一股清淚……
小玉是我兒時認識的弱智女孩。寫著,寫著,想起她來了,雖然她與我們的留學故事無關。離開家鄉后,我再也沒遇到她。我用虛構的文字與她重逢。
6/1/09 3:11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