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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8)在 你 們 以 先 的 國 民

作者:mijiale  於 2024-5-2 00: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利18)在 你 們 以 先 的 國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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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26-28說,「故 此 , 你 們 要 守 我 的 律 例 典 章 。 這 一 切 可 憎 惡 的 事 , 無 論 是 本 地 人 , 是 寄 居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 都 不 可 行 ,( 在 你 們 以 先 居 住 那 地 的 人 行 了 這 一 切 可 憎 惡 的 事 , 地 就 玷 污 了 , )免 得 你 們 玷 污 那 地 的 時 候 , 地 就 把 你 們 吐 出 , 像 吐 出 在 你 們 以 先 的 國 民 一 樣 。」

我們看到,當時,以色列人將要征服的土地上的原住民行了一切可憎惡的事,包括經文前面所提到的亂倫,姦淫,和男同性戀,例如利未記18:22說,「不 可 與 男 人 苟 合 , 像 與 女 人 一 樣 , 這 本 是 可 憎 惡 的。」

聯繫到當今的以巴衝突, 以下是一些我的個人建議和想法,這些可能是很不成熟的思考,有關的聖經經節引用也僅限於個人理解:

有些基督徒可能認為以色列人有權利趕走甚至消滅巴勒斯坦人,因為那地是聖經應許給以色列人的,而聖經里以色利人就通過驅趕或消滅原住民的方式佔領了迦南地。但是申命記9:5說,「你 進 去 得 他 們 的 地 , 並 不 是 因 你 的 義 , 也 不 是 因 你 心 里 正 直 , 乃 是 因 這 些 國 民 的 惡 ,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將 他 們 從 你 面 前 趕 出 去 , 又 因 耶 和 華 要 堅 定 他 向 你 列 祖 亞 伯 拉 罕 , 以 撒 , 雅 各 起 誓 所 應 許 的 話 。」 當時的原住民比以色利人惡,而且當時趕走他們佔有那地,是有造物主明確的旨意的。而現代以色列國則沒有像摩西那樣的先知傳達造物主的明確旨意趕走或消滅巴勒斯坦人。並且,現代以色利國民的惡,並不比他們的敵國國民的惡小。就說剛才利未記所反對的同性戀吧,在伊朗是被禁止的罪,最高可判死刑,參見https://outrightinternational.org/our-work/middle-east-and-north-africa/iran

但在現代以色利國,他們有一個城市竟然被同性戀網站選作某一年度的男同性戀最佳城市。參見https://en.wikipedia.org/wiki/LGBT_rights_in_Israel


雖然造物主記念對以色列人先祖的應許,聖經預言以色列人最終一定會完全佔有應許之地,但按照新約的觀點,那應該是基督再來以後,以色列全家悔改歸主以後發生的事情。現代以色列國還沒有道德上或信仰上的資格模仿聖經里的征服,以武力趕走或消滅巴勒斯坦人。 現在的以色列人可以模仿亞伯拉罕(創23:16)、雅各(創33:19)與大衛(代上21:22),用合法的方式購買應許之地。也許這應該是現在散居在以色列國外的猶太人所做的事,就是賣掉自己國外的住處,購買巴勒斯坦人的居處,回應許之地去住,爭取實現聖經里以色列人從列國回歸的預言。


當然,聖經里散居列國的以色列人的回歸,應該是主親自帶領的事。基督徒作為主在地上的身體,應該起重大作用。現在的問題是,因為宗教信仰與教育水平的差別,沒有國家願意接受巴勒斯坦人的移民。基督徒應該加強對巴勒斯坦人傳福音,教導他們聖經所啟示的那塊土地的歸屬,並幫助他們得到足夠的教育與訓練,能夠移民到外地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更好的生活。美國加拿大這些有宣教傳統又有廣闊美好生活環境的基督教國家,應該積極倡導對巴勒斯坦人民的宣教與幫助,並鼓勵、接納他們移民。這就是在迎接主,因為只有外邦得救的人滿了,猶太人才會相信基督, 只有福音傳遍了全世界,基督才會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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