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當然是指: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共產黨員,中共中央人民政府的幹部。走資派特色政府稱:官員。毛澤東時代稱:幹部。
廣大黨員幹部群眾應該都非常熟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甚至很多人都能脫口唱出「革命軍人個個要牢記,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但是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在黨的歷史上曾專門制定了一個《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個紀律要求是針對新中國成立后,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開始全面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面臨嚴重的自然災害,群眾生活困難,而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卻存在「強迫命令」「瞎指揮」「生活特殊化」等不正之風的情況下制定的。
新中國成立以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黨群關係仍然像革命戰爭年代一樣保持十分親密的關係,廣大黨員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作風樸素,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愛戴。
但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發現一些地方黨員幹部中出現了腐化作風和不良習氣,少數領導幹部不關心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不與人民群眾同甘共苦,高高在上,耍權威,搞特權,嚴重破壞了黨群關係。
在1960年12月6日周恩來報送的中共中央關於山東、河南、甘肅和貴州某些地區所發生的嚴重情況給各地的指示稿中,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問題作出了嚴肅指示。指示稿中說:「貴州遵義和畢節地區的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嚴重情況,特別是幹部中的極其嚴重的不可容忍的鋪張浪費、貪污腐化、破壞黨章、違法亂紀、不顧人民死活的情況,有些簡直不能想象。……中央要求山東、河南、甘肅和貴州省委好好檢查和糾正這方面問題……。其他各地、各單位也要檢查存在著的或多或少甚至極少的類似情況,堅決糾正、徹底解決。」1960年12月上旬毛澤東在審閱以上指示稿后,批示:「照辦。」(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959—1961〉第四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95頁)
基於這樣的歷史背景,中共中央於1960年11月頒發了《關於徹底糾正「五風」問題的指示》,對各級領導幹部中存在的「共產風」「浮誇風」「強迫命令風」「生產瞎指揮風」和「生活特殊化風」進行了嚴肅批評並要求進行徹底整改。1960年11月15日,毛澤東親自起草中共中央關於徹底糾正「五風」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指示時指出:「必須在幾個月內下決心徹底糾正十分錯誤的『共產風』、浮誇風、命令風、幹部特殊風和對生產瞎指揮風,而以糾正『共產風』為重點,帶動其餘四項歪風的糾正。」並提出:「一定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動群眾自己起來糾正幹部的『五風』不正,反對恩賜觀點。」(同上,第479頁)由此可見黨中央和毛澤東等對各地存在問題的嚴重性以及解決問題的迫切性的高度重視。
於是,1960年12月中央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期間,鑒於幾年來幹部隊伍中存在嚴重作風不純的情況,毛澤東要求胡喬木仿照紅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制訂一個適用於黨政幹部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毛澤東特別指示,關於紅軍部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的「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等內容,適用於現有的條件,可以借鑒。根據上述要求,胡喬木開始著手起草相關的文稿。
1961年1月8日胡喬木就擬定的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向毛澤東寫了報告。報告寫道:「關於全國黨政幹部中適用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研究了各省的一些類似的規定和憲法、刑法草案、黨章等,並與許多同志交換了意見。」(《胡喬木書信集》〈修訂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35頁)隨報告呈送了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草稿。
胡喬木所擬稿中的三大紀律是:(一)有事同群眾商量,永遠同群眾共甘苦;(二)重要問題事前請示,事後報告;(三)自己有錯誤要檢討糾正,別人做壞事要批評揭發。八項注意是:(一)保護人民安全,打人要法辦,打死人要抵命;(二)保護人民自由,隨便罰人抓人關人搜查要法辦;(三)保護人民財產,侵佔損害人民財產要賠償;(四)保護公共財產,貪污盜竊假公濟私要賠償;(五)用人要經過組織,不許任用私人;(六)對人要講公道,不許陷害好人包庇壞人;(七)對上級要講實話,不許假報成績隱瞞缺點;(八)對下級要講民主,不許壓制批評壓制上告。(同上,第519頁)
1月9日毛澤東審閱胡喬木起草的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稿。他對草稿不太滿意。他說,「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要寫得簡單明了,使人容易記住,同時避免起反作用。於是,他自己又改了一下。並就此批示:「印發各組討論,提出修改意見。(一)是否目前就頒發?……(二)太複雜,不如紅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簡單明了,使人難記。有幾條執行起來,可能起反面作用。以上兩項,請予討論。」(《胡喬木書信集》〈修訂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35頁)
1961年1月9日,毛澤東在中南海頤年堂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中央書記等開會,討論「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稿。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提出了一個修改稿。在修改稿中,三大紀律是:(一)一切從實際出發;(二)提高政治水平;(三)實行民主集中制。八項注意是:(一)同勞動;(二)同食堂;(三)說話和氣;(四)買賣公平;(五)借了東西要還;(六)東西壞了要賠;(七)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八)工作要同群眾商量。
對於修改稿,毛澤東談了詳細的修改意見,並結合黨員領導幹部的現實情況逐條進行了解釋。他說,三大紀律第一條,一切從實際出發。現在,工作中主觀主義很多,要整主觀主義。三大紀律第二條,提高政治水平。現在許多同志不懂得什麼是等價交換、價值法則、按勞分配,對於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的界限、大集體與小自由的界限等也不清楚。應當提高他們的政治水平,包括理論水平,要使他們懂得這些原則。三大紀律第三條,草稿寫的是:自己有錯誤要檢討糾正,別人做壞事要批評揭發。這樣寫,可能起反面作用。正面提出問題好。現在改為:實行民主集中制。什麼時候都不允許破壞民主集中制。八項注意中第三條到第六條,即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了東西要還、東西壞了要賠,是用的軍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裡面的幾條。說話和氣,是從正面說的。當然不能打人。原先寫的是:打人要法辦,打死人要抵命,隨便罰人抓人關人搜查要法辦。這樣寫容易產生副作用,不要從反面說,還是從正面提出好。八項注意第四條是買賣公平。買賣公平包括我們的財政政策和商業政策。現在,我們和農民的關係,買賣不公平,是很大的不公平。買賣公平,就要等價交換。第五條借東西要還,第六條損壞了東西要賠,主要講的是不能平調。第七條,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這樣從反面說好不好?要強調調查研究。第八條是工作要同群眾商量。原先寫反對瞎指揮,恐怕有副作用,又會發生不指揮,還是從正面寫好。
毛澤東抓住了當時幹部作風中存在的要害問題。通過修改,更為簡單明了,讓人看了就能留下印象,更容易在全黨範圍內開展宣傳。毛澤東提出,題目《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以區別于軍隊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959—1961〉第四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520—521頁)通過討論,形成了第一次修正稿。
經反覆討論修改後,196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下發了《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向全黨公布。三大紀律:一,一切從實際出發;二,正確執行黨的政策;三,實行民主集中制。八項注意:一,同勞動同食堂;二,待人和氣;三,辦事公道;四,買賣公平;五,如實反映情況;六,提高政治水平;七,工作要同群眾商量;八,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
《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針對20世紀60年代前後黨員幹部的作風問題制定的,對於確保黨中央決策的貫徹落實,約束黨員幹部行為規範具有重要作用;有效糾正了當時在黨員幹部中存在的「強迫命令」「瞎指揮」「生活特殊化」等不良風氣,為確保黨員幹部堅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保持黨員幹部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融洽黨群關係,團結廣大人民戰勝當時面臨的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
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不僅在當時對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於今天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改進黨的作風,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啟示。
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是我們黨的基本工作方法、思想方法、領導方法,大革命失敗以後,中國共產黨從中國實際出發,探索出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正確道路。改革開放以後,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推動我國實現了從落後到趕上時代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堅持真正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守。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堅持完善和發展民主集中制,對於嚴肅中國共產黨黨內政治生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員具有重要意義。
20世紀60年代,蘭考縣委書記焦裕祿帶頭深入基層,同老百姓一同吃飯、一同勞動,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典範。領導幹部深入基層,與人民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對於了解民意、解決社會矛盾、融洽幹群關係、提升基層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待人和氣。胸懷天下、與人為善、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是老一輩共產黨人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毛澤東曾指出,所謂政治,就是把擁護我們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對我們的人搞得少少的。
辦事公道。「公生威,廉生明」。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也是領導幹部人格魅力的重要體現。領導幹部作為發展的排頭兵,他們對於公平正義的認識和維護關係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公平正義值得每一位領導幹部以實際行動維護。尤其在選人用人環節上,必須體現公平公正原則,「使幹部有全身謀事之心而無側身謀人之虞」。
買賣公平。買賣公平在當時指的是黨的財政政策和商業政策要公平,不能強買強賣。毛澤東指出:「現在,我們和農民的關係,買賣不公平,是很大的不公平。買賣公平,就是要等價交換。」(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四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520頁)
實反映情況。如實向黨和政府反映情況,是對領導幹部起碼的紀律要求,也是每一個領導幹部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實反映情況是黨員幹部「嚴明黨紀」的重要表現。我們黨歷經百年而風華正茂,就在於共產黨人始終堅守信念,對黨忠誠。1962年7月6日陳雲就當時農業恢復問題提出自己的建議,本來有的同志好心地要他別講,但陳雲說:「我擔負全國經濟工作的領導任務,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陳雲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頁)因此他如實反映了情況,並談了自己的想法,體現了一個老共產黨員對黨忠誠、光明磊落的高尚品質。
提高政治水平。政治能力是黨員幹部的首要能力,也是檢驗黨員幹部能否擔當重任的標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關鍵在於提高領導幹部的政治能力。
工作要同群眾商量。從革命年代軍隊中的「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到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黨政幹部「工作要同群眾商量」,再到新時代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都充分體現了無論時代如何變遷,黨與人民群眾始終血肉相連。
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這一條是毛澤東特意加上的,是沿用1930年他提出的一個論斷。他特別有針對性地強調:「要強調調查研究。現在調查之風不盛行了,對很多事情發言權有了,言也發了,就是沒有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