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農村現代化發展階段圖
(備註:農村現代化發展階段圖)
由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轉變,要有兩個基本條件:
一是國家的相對獨立完整的現代工業體系基本建成。
一是農業特別是糧食問題基本解決。
而這兩個條件在毛主席逝世前後的70年代中後期已經基本具備。
新中國農村社隊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也證明了這一點。
現實中按照這個三部曲進行實踐的最完美的代表是江蘇的華西村,是河南劉庄和南街村,是黑龍江的興十四村,是河北的周家莊公社等一大批堅持集體經濟的典型。他們的成功,驗證了毛澤東主席工業化戰略的遠見卓識。華西村老書記吳仁寶說:「七十年代造田,八十年代造廠,九十年代造城」。這句話是對毛澤東主席工業化戰略三部曲最精闢的概括,比我國任何學者、官員都看的明白,看的深刻。
回過頭來總結一下,在第一階段,我們面臨著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新中國要真正站的住,必須解決兩大最基本、最迫切的問題,一是通過工業化解決國防和國家安全問題,一是解決吃飯溫飽問題。
這就決定了國家工業化必須首先起步,同時把農民組織起來,一方面為工業化提供原始積累,另一方面進行農業自身的基本建設。
所以,在國家工業化起步階段,公社的工業化還不能馬上起步,公社的主要任務還是解決農業問題。
農業,特別是糧食,是農村這一階段的主題。國家以計劃調節為手段,以國家重大項目為主,靠農業提供原始積累,優先發展重工業,建立起相對獨立、完整的現代工業體系。
從50年代「一五計劃」時期開始,一直到70年代中後期,二十多年的時間我國相對獨立、完整的工業體系建成了。
50年代初期,中國工業規模還不如比台灣還小人口只有幾百萬的比利時,到毛主席去世時,已經進入世界第六大工業強國的行列,工業的比重已經占國民經濟總量的72%!經過毛澤東時代短短的不足三十年,中國實現了從農業國到偉大工業強國的歷史性跨越。
這是一種后發國家的趕超戰略,即瞄準西方先進的工業水平,別人有的我們要有,別人沒有的我們也要有。到毛主席去世時,我們有了自己的重工業,輕工業,紡織業,微電子工業,冶金業等....還有了自己的汽車產業、有了自己的飛機、坦克等...軍工業!更有了我們自己的包括拖拉機在內的農用機械化設備,同時還有了自己的原子彈、氫彈,核潛艇,還有了自己的衛星等很多........。
在這一歷史發展階段,農村人民公社利用組織起來的力量展開大規模的農業基本建設,靠農民的勞動積累,改造農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既保障國家工業化發展中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供應,使農業特別是糧食問題基本過關。這既是農業支持國家工業的階段,又是農業自身發展的階段。
到70年代中後期,農業,特別是糧食問題,從全國整體上講已經基本解決,絕對不是什麼「崩潰的邊緣」。這是一個偉大的毛澤東時代,是在毛主席的號召下,我國農民吃苦耐勞、艱苦奮鬥、為國家奉獻一切的正能量充分發揚光大的時代。
這一代組織起來的農民,是共和國的脊樑。他們為共和國的長子----大型國有企業作出了自己的犧牲和貢獻。
所以,有些抱怨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用吃了二十多年返銷糧的小崗村的十幾個手印,來顛覆這個偉大的時代,卻是極不光彩的,甚至是別有用心的。
1978年中國的糧食總產達到3.048億噸,即6096億斤,人均達到317.5公斤,635斤。說明農村推進工業化進程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第一個發展階段有幾個主要特徵,常常被當作否定人民公社和毛主席正確道路的主要根據。
主要是:
(1)政社合一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和城鄉二元管理體制。
(2)「以糧為綱」的產業導向和對社隊企業發展的一定程度的限制。
(3)農業為國家提供積累和農業內部靠農民的活勞動積累。
(4)高積累、低消費等等。
這些都是具有階段性的特徵,而不是工業化中後期階段的特徵,不能將這些特徵固化,當成人民公社的本質特徵。因為,在進入工業化中後期階段以後,通過改革和調整,這些特徵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比如,政社合一可以向職能分開轉變,以糧為綱也必然向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大發展轉變,工業化的發展也要進到以工補農的階段,積累和消費的關係也要調整,靠分配和消費帶動經濟發展等。在理論認識上,絕不能混淆這種發展階段的特殊性。既不能用后一個階段的標準否定前一階段的合理性,如把改革開放前的集體經濟說成是官辦集體經濟,也不能把前一階段的特徵當作普遍性,拒接改革調整。
毛澤東時代工業化戰略的第二個階段,是由一條腿走路向兩條腿走路轉變,即公社工業化的起步和發展階段。在時間上是70年代後期或80年代初期。對農村來說,就是從以糧為綱逐漸調整產業結構,加快發展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發達一點的地區快一點,條件差的地區會晚一點。但從整體上講,我國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農村已經進入產業革命階段,即農村公社工業化大規模起步和發展階段,這已被80年代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所證明。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討論清楚,即70年代後期的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面臨的主要矛盾到底是什麼?在當時所謂解放思想的背景下,主流輿論逐漸形成人民公社的體制有問題,集體勞動,大撥轟,平均主義,農民沒有積極性,出工不出力。所以要改革,要搞承包制,總之是在體制上做文章。另一種看法是把重點放在加快農村調整產業結構上,也就是大力發展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才能增加農民收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提高集體經濟的凝聚力,這是在產業結構調整上做文章。可惜后一種看法在當時沒有能夠成為主流。
因為70年代後期,正是中國農村現代化進程由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的轉型時期,國家的相對獨立、完整的現代工業體系已經初步建成,而農業的糧食即吃飯溫飽問題也已經初步解決。從整體上講,人民公社工業化的起步條件已經初步具備,如何順利實現這一發展階段的轉變,即從「以糧為綱」向發展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轉變,增加農民收入,才是當時的主要矛盾,而不是什麼走資派鄧小平們忽悠的農村人民公社的制度本身有什麼問題。
從當時的全國情況看,大體上好、中、差三個三分之一。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發展好的,一般已經開始這種階段轉變,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已經發展起來,集體分配水平逐步提高。農村人民公社中等水平的,農業問題也基本解決,正處於這種階段轉變的前期。至於部分貧困地區,溫飽問題還沒有解決的地區,由於多種原因,在當時還不具備這種條件。
這些地區在體制上做些改革和調整,例如實行家庭承包制,只要有利於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並從正面加以引導,也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問題在於走資派鄧小平們對整個農村人民公社形勢整體判斷上的錯誤,在於把貧困地區帶有權宜之計的政策上升為全局性的並加以一刀切的強制推行,還要把最落後的典型當做旗幟,非要用小農經濟取而代之,這就沒有什麼道理可講了。
明明是農村產業結構問題,非要誇大成體制問題。明明是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經營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改革,偏偏要引導到所有制形式的復辟蛻變成資本主義制度,這是當時的一個嚴重的教訓,也成為解散人民公社的理由。
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的發展必然對公社體制提出改革要求。現在需要進一步討論一個問題,即農村人民公社應不應該改革,怎樣改革?農村人民公社即使不被解散,是否就不需要改革呢? 顯然,這個結論是錯誤的。如果說農村人民公社的三級體制在以農業經濟為主的階段是基本適應的,那麼在進入以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為主的發展階段以後,隨著社隊企業的發展,必然對公社制度提出新的改革要求。
因為農村產業結構的變化,農村分工分業的發展,即農村人民公社工業化的發展,必然使原來以農業生產為主的組織形式和管理體制發生變化,造成組織形式、分配方式和管理體制的改變。
這種改變的基本趨勢是:在每一個農村人民公社的範圍內,按產業分工的要求形成各類專業化、企業組織,在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這種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形式之外出現公司企業形式。公社有社辦的直屬企業,生產大隊也有自己的村辦企業,甚至有的生產隊也有自己的副業工廠企業。
這些社辦企業雖然是獨立經營的,但卻是農村人民公社中社區集體經濟這個母體產生的「孩子」,產權是屬於公社、大隊這些社區集體母體的,分別受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的調控和管理,納入集體的統一分配。
這就出現了農村人民公社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和公司企業組織的區別和分離,使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組織結構發生變革。這種趨勢發展的結果,是隨著社、隊企業和社、隊兩級集體經濟勢力的壯大,生產隊的經濟實力被反超,其管理職能也逐漸被農業專業公司所取代,或成為農業公司下屬的一個生產單位。公社的老三級體制會變成兩級所有、雙層經營的複合型疊加體制和結構。
所謂兩級所有,即公社和村級合作社兩級社區集體經濟主體。所謂雙層經營,是這兩級都是集體經濟與公司企業之間的雙層經營。當然,保留生產隊一級並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也可以稱為三級所有、雙層經營的疊加結構體制。